怨念聚合體 wrote:[超速] 佔高速公路(恕刪) 因為根本沒辦法準確列出。多數的意外都不是單一問題,而是環環相扣,而佔用內車道是導致交通不順暢的主因之一,進而讓其他意外發生的機率增加。如果真如你所說佔用內車道跟安全無關,那為何人家在有速限的路段也要嚴格遵守?難不成吃飽太閒?
a21626a21626 wrote:因為根本沒辦法準確列(恕刪) 事實就是不影響所以高公局才會規定,只要不妨礙交通,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這也是因為台灣路小而做的適當變革,非常合理阿只有飆仔才會不爽而已
怨念聚合體 wrote:事實就是不影響所以高(恕刪) 你從哪裡得證不會影響?難不成台灣本來大家都不會佔內車道,乖乖遵守左側超車、內快外慢,結果意外頻傳。後來政府改成現在的做法,然後台灣的事故率因此大幅降低?何謂"不妨礙交通"?這是個很模糊的定義,但是法規確實也只能這樣寫,因此最重要的是行車觀念。中內線的車都用最高速限行駛會變成並排駕駛,這樣算不算妨礙交通?內線的車需要稍微超速才能超過中線車,這樣內線車是危險駕駛嗎?還是因為內線車已經行駛最高速限,所以中線車必須降低車速避免並排?禁止佔用內車道是要落實左側超車、內快外慢,讓超車跟被刷卡的人都更安全,而不是甚麼讓想飆車的人可以一路開這種扭曲的目的。
怨念聚合體 wrote:事實就是不影響所以高...(恕刪) 幻想不影響的只有你們這種佔用仔吧因為被影響的都是你們後面的車~高公局也說了「為了維持超車道功能,儘量不要佔用超車道」。怎麼不想想幹嘛要補上這一句?明明日本研究儘量不佔用超車道有幫助於車流,為何非常多國家都採取不要佔用超車道?就是對行車有幫助阿。還在幻想不影響?
怨念聚合體 wrote:事實就是不影響所以高...(恕刪) 以上六點是國道警勸說不要佔用超車道。我可以理解你們最高限速派的理解,也覺得罪魁禍首應是高公局不完整的法規。但是你這樣扭曲事實就太超過囉哦。畢竟事實就是不要佔用超車道對行車比較好,這都是科學分析及道路觀測的最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