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晨勃道尼 wrote:當然可以啊你無法限制他隨時想當機車還是汽車 任何機械動力車種右側超車都是違規,不要以為一般白綠牌機車右側超車就合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八款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第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所以這跟汽車、機車根本無關,你平常看不爽也可以檢舉路上一堆由汽車右側同車道超車的白綠牌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