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車道本來就禁止左轉,無論有沒有禁止左轉標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進入兩段式左轉屬於直行車,不違反禁止左轉標誌,但是待轉區塗銷了,接下來大家會先右轉再迴轉,等待迴轉時一樣堵住這條小路,依照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邏輯,到時會不會畫上雙黃線或掛上禁止迴轉標誌來禁止迴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