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terring wrote:我最後是檢舉『駛入來...(恕刪) 雙黃線和雙白線檢舉未打方向燈基本上不會成立因為本來就不能跨越所以沒有要不要打方向燈的問題曾經檢舉方向燈,被很認真的條子回文解釋仔細想想這是合理如果成立舉發算是條子的失誤當然 如都開單下去後三寶要吞還是申訴是他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