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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行為對嗎?

真的好可怕哦

發個言也要被告

看來以後在路上看到公務人員或執行公權力人的不當、不法行為

我一定要努力的拍照存證揭發並寄媒體發佈
2~3樓真的不要以一概全,
說不定開車的條杯杯真的是殘障人士....
這種殘而不廢的精神,
我們更要用耐心,愛心來關懷他.....

4081-EL 內湖分局的警員加油啦!!!
停的還蠻正的嘛

我在找玻璃上應該會有 殘障手冊之類的東西吧

找ing---------------
kennyfish wrote:
2~3樓真的不要以一...(恕刪)


我覺得不要把事情簡單化了,我記得警察依法執行公務時,如有必要是可以不必受道路交通法規的限制。
但是,在我印象中,好像就算有領有殘障手冊,也不一定能把"一般公務車",停在殘障車位!!
不過,就算是違規,到時候查出來是內湖分局中哪一個派出所的警員違規停車(屬行政罰),我猜最嚴重也就是所長出面訓誡、申誡了,頂多再外加一張罰單自已繳。
但是二、三樓的言論,汚辱公務員及公署罪(刑事罰)是不一樣的,刑法公訴罪絕對不是鬧著玩,如果罪證明確的話,警方一旦舉發後移送檢方偵辦的話。嫌疑人可能是要上偵查庭的!!..=_=b
kuanpy2003 wrote:
很多警察是腦殘,我想...(恕刪)



上個月我看到一則新聞,內容大概是一位中年人看不慣警察舉發違規,進而罵警察"你們警察只會拿錢,還會幹啥?"結果最後是被檢方起訴求刑拘役50天。而且印象中通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的法律素質普遍比一般民眾要好很多,千萬不要為了逞口一時之快而...

不過話說回來,上次在台中看到"北區"某派出所的警員,開巡邏車買雞排(中國醫藥大學附近的那一家),這樣不知道算不算違規?我最大的錯就是沒有把他們拍下來...Orz
SKYMR2 wrote:
停的還蠻正的嘛我在找...(恕刪)


把殘障手冊貼在車上是「歧視」的作法。

警車要查是否殘障用車只要把車號輸入就知道了。殘章專用車都有登記。
還有,即使駕駛本人不是殘障,但是這輛車是為服務殘障者專用的,也可以登記為殘障專用車輛。以此論點觀看警車,警車服務對象是全民,包含殘障人士。
我用600D寫日記
客觀與理性 wrote:
二、三樓的發文內容明...(恕刪)


只有在這個變態法律下有所為的侮辱公署罪

說法律變態大概也要抓去關吧...
glossa wrote:
上個月我看到一則新聞...(恕刪)

我家這有開救護車去買麵吃...可能有人急需那些麵
我還看過消防後備車,載貨...
這會被告那就來吧!!!

不知道板上有多少人和警察打交道過?

台北市警察素質整齊,態度也不賴

出了台北市就.....

我被偷過兩次車子,一台機車一台汽車

報案兩次都讓然很幹,一次被吃案一次是警察不會用新的報案系統

早上7點報案,一直到下午1300才報案完成

那個警察年紀也不大,看他打字和寫字像是小學中低年級學生一樣(台北縣的警察喔)

這樣的素質要我尊重他們實在很難,但是他手帶勞力士紅尋錶,車開BMW

看看也才一毛三的階級

當然也許他像BAD BOY裡的威爾史密斯一樣家裡有錢當警察交朋友

但是看看其他警察也都是一身高檔行頭時,我懷疑難道所有有錢人都來當警察嗎???

其他也有過小車禍或是掉東西和警察報案,除了北市外,其餘感覺都不好

感覺就是愛理不理的,但是一旦有關切電話馬上180度轉變

唉....懶的說了




glossa wrote:
上個月我看到一則新聞...(恕刪)


當然啦...
我在準備國家考試

光唸民法方面就讓我了解到不少知識~~
不過說真的
警察也只是依法辦事
除了態度如果不好我們可批評之外
像是違反交通規則這類的事件
明明就是駕駛人本身違規的錯
幹麼還罵警察死要錢!???
真奇怪~~
自己犯錯,卻還怪別人~

開巡羅車買雞排,這很ok啊
這不就跟警察巡羅中口渴了
去7-11買瓶水的道理不是一樣嗎!??
自己有朋友在當警察,有時一整天在外頭巡羅或辦案時
餓到肚子哭夭,總不能叫人家餓肚子吧

我認為可能是因為他們是國家的執法人員
大家對於他們的看法比較嚴苛
但說實在的,人家不過買個雞排,也不至於到要爆料他們的地步吧

我們公司也不一堆工程師上班時間一群約去85度c喝咖啡,聊是非
比起警察們,我還覺得自己公司的工程師坐領高薪
卻總是做一些沒意義沒產量的事來的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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