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在澎湖某安檢站當海巡兵,夜間值勤在港口簽到的時候,突然有一部機車從我旁邊經過,突然心裡一閃旁邊不是船隻出海口了,然後就聽到噗通一聲,老伯跟機車就一起下海了,我就趕快呼叫安檢站屋頂站哨的開探照燈,然後丟救生圈給老伯並跳到停靠岸邊的船隻上把他拉上來,老伯上岸之後就通知家屬來載回去,他也是因為去喝喜酒之後酒醉迷路亂騎,之後我就放了一個禮拜的榮譽假,還有老伯家屬給的2萬元加菜金.
heroes17 wrote:以後汽車就內建酒精偵測什麼的車子就發不動了 這個需要車商配合,而且也會提高車商的成本與反映售價,但是成效可能會不理想,以汽車影音系統為例,法律規定汽車入檔後,前座螢幕無法撥放影片,以免影響駕駛人注意力,車主到外面找汽車音響店改電路,改成開車時也能撥放影片,法律規定與車商配合有用嗎?酒精鎖透過電路改接,也會失效,所以法律才沒有強制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