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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不夠具體明確

a901922001 wrote:
違停佔住2/3車道 (恕刪)


很多年前就聽說
在大陸這樣停車沒多久
車主就會簡訊收到開罰通知
一直在講科技執法
連這種都跟不上

遇到更扯是直接停正常行駛車道上
完全沒靠邊
然後下車買東西
人民的素質就如此
突然發覺偶只是個01街友 >
ryan00014875

自稱科技島[偷笑],台灣人眼中只有護國神山[笑到噴淚]

2022-05-13 14:14
心中只怕流失選票的政黨

是沒有下限的
foster_yen wrote:
4/30起,紅、黃線(恕刪)


所以處理單位的回答正確嗎?

正確的回復應該是「該車違規事實明確,但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1項所列得由民眾檢具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之違規項目,故不予舉發!」
ryan00014875

專業?光回覆不舉就搞笑一堆了,哪來專業?[真心不騙]

2022-05-13 14:15


旁邊還有一台自行車,違規態樣是併排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怎麼會不夠具體明確?是檢舉的條款不對?


現在檢舉項目都是正面表列,已經沒有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這個選項,樓主到底檢舉甚麼?
hch2006

一堆機車違規看不到?

2022-05-13 12:59
ryan00014875

左邊汽車也一堆違規

2022-05-13 14:18
主要是要有駕駛座沒人的照片~不然可能會是移動中之類的~
我同事都把違停車"加點料"
反而是違停車自己要去報警
警察來了先開違停罰單
至於加料的問題.因為沒有監視器.就不了了之
加減參考看看
曉得 wrote:
警察沒有不明白,只有(恕刪)


超同意的
a901922001 wrote:
違停佔住2/3車道 (恕刪)


5/5 紅黃線已不能檢舉了啊!
a901922001 wrote:
違停佔住2/3車道 (恕刪)


請開樓感謝縮王兼凹王,讓大家都有位置停
現在的警察很不想立案民眾檢舉~
我在上個月清明節當天,依路口燈號行駛,左轉燈亮後才進行左轉行為,對向一台垃圾黃闖紅燈且未減速直直衝過來,幸好我車速不快立馬踩剎車才沒發生意外。
擷取影片檢舉後過了一個月警方回信不舉發!?打電話去問得到回覆:1、沒有同時拍到垃圾黃超過停止線與我方燈號2、無法確定對方燈號"一定"是紅燈。
聽完承辦員警的回覆,我心裡萬隻草尼馬在奔騰.....
ryan00014875

因為你無法確定小黃那邊燈號是否故障,或許不同步,所以不舉[真心不騙]

2022-05-13 14:21
夢遠

一直以來都是要拍到燈號才能舉發啊...你根本沒檢舉過吧

2022-05-1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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