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01922001 wrote:違停佔住2/3車道 (恕刪) 很多年前就聽說在大陸這樣停車沒多久車主就會簡訊收到開罰通知一直在講科技執法連這種都跟不上遇到更扯是直接停正常行駛車道上完全沒靠邊然後下車買東西人民的素質就如此
foster_yen wrote:4/30起,紅、黃線(恕刪) 所以處理單位的回答正確嗎?正確的回復應該是「該車違規事實明確,但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1項所列得由民眾檢具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之違規項目,故不予舉發!」
現在的警察很不想立案民眾檢舉~我在上個月清明節當天,依路口燈號行駛,左轉燈亮後才進行左轉行為,對向一台垃圾黃闖紅燈且未減速直直衝過來,幸好我車速不快立馬踩剎車才沒發生意外。擷取影片檢舉後過了一個月警方回信不舉發!?打電話去問得到回覆:1、沒有同時拍到垃圾黃超過停止線與我方燈號2、無法確定對方燈號"一定"是紅燈。聽完承辦員警的回覆,我心裡萬隻草尼馬在奔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