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nsa wrote:果覺得速限不合理應該是想辦法集合民意督促政府修改速限 要改限速很難喔~民意的話是全部的人民還是當地的人民呢?看看魚池鄉...鄉長都出來求希望能檢討一下速限,警方卻只回請遵照速限行駛,沒有要改善的意思呢!一堆支持的人就是因為他根本就不再那一區阿,以前一堆人跟我爭北宜區間問題,都無腦說請照速限騎,細問一下一堆根本就沒走過幾次北宜......常走的人希望檢討速限,不常走的人只會無腦說飆仔,站著說話不腰疼,說風涼話的人最可恥。
狼0223 wrote:有在地小貨車駕駛超速11公里(61公里)被開罰而且一個月內收到7張罰單民眾說為了生活在趕時間出出入入警察卻來開單盼能調整速限 他們在意的是罰單,沒有受罰他們才不會在意區間測速範圍要多長,定點照相機要幾台。人就是自私自利,從來沒有想到其他人的安危。只要侵犯到個人財產和情緒就是不對,可是侵犯到他人安全與情緒就完全無感。一群社會敗類🙄️區間測速目的不是懲罰在地人,而是保護那個範圍的區域安全。出發點若不是這樣,根本不會有共識。敗類就是會找一堆理由來免於受罰,不會想說自己為何無法遵守社會秩序。
BlueSky5230 wrote:人就是自私自利,從來沒有想到其他人的安危。只要侵犯到個人財產和情緒就是不對,可是侵犯到他人安全與情緒就完全無感。一群社會敗類🙄️區間測速目的不是懲罰在地人,而是保護那個範圍的區域安全。出發點若不是這樣,根本不會有共識。敗類就是會找一堆理由來免於受罰,不會想說自己為何無法遵守社會秩序。(恕刪) 早勸你無知不用特地讓人知道,大部分人要的是合理的速限,有合理的速限放區間根本沒有問題,郊區、山區、高速公路在設計公路須以自由速率85分位為基礎去規劃速限,當然在住宅區,校園區會是由其他基礎去規劃速限,論安全:研究都顯示自由速率85分位車禍率是最低(尤其單道的山區、郊區,多道路有其他變因可探討)論道路運輸效率也是最好的,85分位也表示有85%的人都合適,絕非少數,這也是非常多國家在使用的交通規劃基礎!然而我國是用公路分類標準[最低]行駛速率當作[最高]限速,[最低]當[最高] 呵呵,數十年前的規劃,無知真的不可恥,可恥的是無知還大聲嚷嚷,你甚麼東西、甚麼資料、甚麼數據都沒辦法拿出來,除了開阿Q精神胡亂罵別人社會敗類你還有甚麼?真的是無理取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