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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 轉彎車 問題

對方7成應該跑不掉!

紅車左轉用切西瓜的方式就不是正確的。
o10162217
o10162217 樓主

了解 只是覺得肇責七三 有點不平衡😅

2022-05-05 8:17
fsvbzq wrote:
題外話(不是歧視~只是經驗累積~)
紅色大概=危險~個人看到紅色的車子都會特別注意堤防他~
當然看到黃色的車子同樣也是要小心提防的~
因為這兩者不按牌理出牌的機率很大~


我幫你翻譯一下,很多人看不懂耶!

紅色=幾乎女人開=很多三寶=危險
黃色=計程車司機=橫衝直撞=危險
fsvbzq

感謝你~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沒錯的~只是網路留言我會保守點~尤其是跟主文無關的事情~不想有太過針對性or對立的感覺~當然每台紅黃色車也不是絕對就是這樣~但是機率很大~

2022-05-05 12:11
跟我年初的狀況類似
對方非主幹道未依規定讓車(對方路口有停車再開的標誌)
我方主幹道但未依規定路口減速
最後是我3對方7
o10162217
o10162217 樓主

了解 車禍鑑定會改變結果嗎😅 覺得已經依速限行駛 也被撞😅

2022-05-05 8:19
挨踢人

我覺得機會不大,因為規定路口就是要減速,沒減速應該就是有肇責。

2022-05-05 8:23
對方從T字型支線進入主幹道,
法規是必須先停車觀察,再行進入,
所以如果你未超速那就應該無責。
或許3/7分
等判決吧~~~~
加油加油
sagat wrote:
版上一堆人嗆有哪條法(恕刪)


要不要減速,差別在於路口有無號誌管制!
sagat wrote:
版上一堆人嗆有哪條法規規定直行車過路口要減速,

我覺得你可以跟法官說看看,說不定你就無責了。


希望你的臉不會腫.....

引文如下,有誤再請指教.....

壹、車輛路口停讓

「紅燈停,綠燈行」是世界共通的交通語言,駕駛人開車上路應依照號誌指示行駛,而當路口有執行勤務之警察或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則以其指揮為優先,但如果遇到路口沒有號誌指示,也沒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的時候,應該如何正確停讓並穿越路口呢?則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由上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可知,在無號誌路口之停讓準則為:支線道讓幹線道è少線道讓多線道è轉彎車讓直行車è左方車讓右方車,茲說明如下:


一、支線道、幹線道

一般人常認為支道、幹道判斷準則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以路幅寬度大小區分,其實這些不一定正確,那到底該如何區分行駛之道路為支線道或是幹線道呢?正確來說要視道路是否設置下列標誌、標線及號誌加以判斷。只要道路上有設置倒三角形紅色之「讓路標誌」、八角形紅色之「停車再開標誌」,或劃設「讓路線」或「停」標字,或設置閃光紅燈號誌時,均表示該道路為支線道,支線道的車輛行駛至路口,負有暫停讓行駛於幹線道車先行之義務。而道路上設置閃光黃燈號誌,表示該道路為幹線道,雖然行駛在幹線道的車輛擁有優先行駛的權利,但該權利並非能夠無限上綱,仍應該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我愛巧克力機

你說的對一半,但可能不希望主幹線權利無限上綱,所以也告知應減速,如果真打官司,我也相信樓主可能有一定的肇事比

2022-05-05 8:51
kurokawa079

maya95 台灣就垃圾法規,你過這種路口直行就是不要放油門,T字路口直行煞殺小車[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2-05-05 10:07
說太多 就是 運氣差
不然怎解釋

早知道 的話 全天下就不會需要條子 跟 土匪
之前發生過跟樓主幾乎一模一樣的車禍
我也是直行車
但對方撞得更靠車尾一點, 我還在馬路上轉了180度.
就算這樣鑑定完對方也只有七成
maya95

恐龍法官. 除非你極度超速.

2022-05-05 9:41
如果是我 會花3000鑑定賭看看

個人覺得有機會 對方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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