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禮讓行人』、『行人快步通過』,這兩點要同時存在才對,要是行人慢條斯理、駕駛當然氣急敗壞。像台中市中港路與惠來路、惠中路口會塞車嚴重、就是因為綠燈與逛百貨的行人通行時間重疊,造成要右轉的車輛必須等行人通過才能右轉,但通常行人通過後,綠燈也結束了,所以永遠在塞車,要是有車輛等了兩三個綠燈還過不去強行右轉,輕則罰單、重則社死,還不如行人開個專用的通行時間號誌對行人比較安全,也不用在那邊禮讓不禮讓、快步不快步的。其實每個駕駛不開車的時候都是行人、每個行人開車的時候也都是駕駛,要多將心比心。
南無水蜜桃 wrote:地點:台中市精密機械(恕刪) 我有過這種情況下被撞過不知是我誤判還是對方機車誤判我以為我在班馬線上他會讓我過但事實上他以為我會慢下來讓他左轉先過我就被撞了,還好只是撞到手但對方犁田(他當時還加速)記得當時我還很生氣的說我在班馬線上耶!行人綠燈耶!你怎麼撞我!台灣的行人真的只有路權但沒有能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