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可以不要用手機(相機(恕刪)
ryan00014875 wrote:要不要我截這些車牌給(恕刪)
警察真的超高標準檢視檢舉相片,超低標準檢視違規行為。相片打日期,說沒有exif;相片有exif,說沒有打日期…。
ryan00014875 wrote:違規仔駕照哪來的
無照只是沒經過國家認證,不代表他不懂交通法規;只要不違規,基本也不會被攔查啊~
警方是執法者,是否情有可原是法官的裁量,搞到現在警方幫違規仔演內心戲[嘆氣]
四周無車,跨雙黃線行駛還能幫解釋是“出於不得已”,我都懷疑是違規仔的蛔蟲在回覆嗎?不然如何知道違規仔是不得已違規?[嘆氣]
你來就是5分啦[笑到噴淚]
ryan00014875 wrote:違規仔駕照哪來的,停(恕刪)
哈哈哈!幾張不舉就讓你高朝了?[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