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下雨等造成視線問題,開大燈是應該的,沒有遵守進而可能影響路上行車安全被處罰也是應該的。但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有瑕疵,毛毛雨也要開大燈?有時毛毛雨只下那幾滴,連雨刷都可能不會啟動或者只刷個一次,這時候也要開大燈?法規應該改明確一點~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等造成視線不清的情形下,應開亮頭燈。不然毛毛雨也要開大燈,真的有點矯枉過正(一般人應該不會檢舉這種情形,但如果遇到仇恨心態的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