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natsai wrote:
取暖?! 經驗分享叫取暖? 請問是看了起訴書內容了沒啊?
你自己要進盲彎也沒靠邊
看到有對向車來才忙著靠邊
以上有問題嗎?
你這種經驗真的是要分享的話
就是該檢討自己為什麼會去撞護欄
但別人幫你檢討你不認同
所以你並非是在經驗分享, 是在取暖
證據就是你想要告訴大家
"你沒錯, 對方全責", 不是嗎?
但以防禦駕駛的觀點, 是連出事都不想出事
要不是有護欄, 你大概沒機會來這發文
就板上與自身經驗, 你這案例你會零肇責也很奇葩
也許就是因為如此特別, 你才會想"經驗分享"

跟有沒有看起訴書並沒有什麼關係
如果不能接受批評, 那請你發在臉書就好, 不用發到這兒來

ginatsai wrote:
從交警、檢察官到車鑑會委員,沒有一個人說我有錯。這篇文章是要分享車禍處理的過程,不是要檢討誰。說真的,我不覺得我哪裡有騎錯,如果我有錯,文件會寫我也有肇責好嗎? 交警也不會看了影片幾秒就說這對方全責
說你零肇責, 指的是你法規上並沒有違規, 通常是指有過失
你這案子, 講白的, 就是車鑑會他們都當做有一條隱形的分向線
看到汽車有空間靠右
就直覺認為只要汽車靠邊就不會害你閃到去撞護欄
而忽略你也應該靠右來降低肇事的風險
換言之
若這是一條有分向雙黃線的車道, 你騎在靠雙黃線內側
對向來車跨線來, 你閃它閃到去撞護欄, 一樣是零肇責
跟你騎啥滑胎車沒有啥關係
說你經驗不足就是指你之前應該沒被撞過或差點被撞過
否則你也不會因為零肇責而在那邊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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