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完整的影片,車輛從原本行駛到停止不動,下列條例檢舉過的機會就滿高的,不過開單與否決定權還是在警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