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芬藍 Nokia 董事會成員Anssi Vanjoki 就先示範過一次了那次他在限速50km/hr 的地方用時速75km/hr 行進, 被警察攔查後罰了14天的收入也就是 €116,000 歐元是個蠻好的處罰方式. 只可惜台灣的地下經濟太強大, 這種處罰對於很多「無收入」的好野人就沒效果
瑞典沒有死刑喔...-----------------------------------------------此外瑞典犯人在監獄中仍舊享受公民福利,比如免費醫療,免費教育,加之瑞典監舍的硬體條件相較其他國家來說,也是相當的優越,犯人基本被關押在單人間內,有獨立浴室,可以看電視,進行體育鍛煉,甚至可以從事釣魚等休閒活動。一直以來很多人都對這樣的制度以及監獄條件稱羨不已,覺得這是人權至上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