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身障車位

大鼻 wrote:
一堆開好車的通常前擋都會有放殘障識別證,不知道是怎麼弄來的,偏偏車主下車時看起來都頭好壯壯勇尬那牛

這情形實在看太多了,
每次車位下車看到都是身心健康,
走路健步如飛的,
只能幫他想像應該是"腦殘"的關係才領到這證件...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大鼻 wrote:
一堆開好車的通常前擋(恕刪)

家屬有身障問題,申請身障證明合理合法,請不要混淆視聽,至於不合理使用身障停車格位是另一個問題。
大鼻

我只是說看到的現象而已,你好認真喔!你不要對號入座咧🤣

2022-03-03 19:03
5D3 wrote:
這情形實在看太多了,(恕刪)

有些身障者是可以有駕照,但是有些人是家屬失能,本身壯得跟牛一樣,並不代表不可以申請身障停車證!
牛杯杯0216 wrote:
有些身障者是可以有駕照,但是有些人是家屬失能,本身壯得跟牛一樣,並不代表不可以申請身障停車證!

車上沒載身障者就是不能停身障停車格,
法律的規定簡單明瞭,
下車的人都是沒身障問題,
卻停身障車位,
看不出合法在哪?
只是鑽法律漏洞的"腦殘"...
(難道"那麼巧"剛好罵到樓主嗎)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5D3
5D3

黑豆爸爸 對號入座?沒違法怎會被罵到?此地無銀三百兩...[幫不了你]

2022-03-04 8:47
5D3
5D3

黑豆爸爸 千萬不要跟我說你有這張牌,然後現在才知道沒載身障者不能停,如果真是如此,一堆不懂交通法規的人上路,難怪交通會亂不是沒有原因...[拇指向下]

2022-03-04 8:47
我不想再多辯解,有疑問者請看第七條我的發文,如果在網路上罵人是你的唯一興趣,請留點口德!
順便告知,我現階段並沒有車,有身障停車證的車是我借來的!
不過啊,實際上上下車就一瞬間,大部分時候還是看證件,身障朋友停車就放上證件,不然就停一般車位取下證件,會減少一些爭議;不過吾人認同掛證件也同樣可停一般車位,專用車位哪有那麼多?
這種方便都是被人自己玩壞的,比如婦幼車位,常見沒帶小孩的,也是大剌剌的停,不知道在大方什麼!
大鼻

你後面說到重點了,台灣的風景,唉

2022-03-04 19:52
5D3 wrote:
這情形實在看太多了,(恕刪)


這句話有個盲點,或許有人鑽漏洞
但家裡有身心障礙的小朋友也想買個比較安全比較舒適的車
現在連國產車都要賣到120萬
剛出來社會的年輕人都開C300、Golf
我都40好幾了,買個260萬的車在mobile 01汽車版上充其量也只是個買菜車而已

有時候停車位不好找,先把小朋友送到目的地後,然後自己在路上漫無目的的找車位,結果下場是被人誤會,我也不想有這個結局啊⋯⋯
牛杯杯0216 wrote:
有些身障者是可以有駕(恕刪)


我就是這樣的狀況
有時看見各位哥的發言
突然覺得是不是家裡有身心障礙的小朋友不能買進口車?
是不是不能讓自己看起來比較健康一點?

就好像我騎重機停在汽車格,汽車駕駛看我不爽,汽車位就這麼少,為什麼還跟他搶車位?
如果停在機車格,就被小白牌罵有錢買重機沒錢付停車位?

我就好像有一個故事講的,有一對父子牽著一隻驢,誰去坐著驢或者都不坐驢都不對,都被人指指點點
David7tsui wrote:
我就是這樣的狀況有時(恕刪)

這跟仇富有點異曲同工。
我個人非常認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看法,就像有人認同統一、有人不愛中共,沒有絕對的對錯,但是討論事情不要用情緒性字眼或動不動就罵人腦殘,類似的不理性回文我頂多解釋一次,再來就無視了,隨他去發表,公共論壇你也不能阻止他人發言,就是不開心一分鐘然後繼續快樂生活!
David7tsui

有肚量的人才活的快樂啊

2022-03-04 15:35
黑豆爸爸
黑豆爸爸 樓主

有肚量我是不敢當,但是我堅持在網路上口不出惡言

2022-03-04 15:52
雖然過一年了,但現況跟文章差不多吧,還不少人有証就停,這裡是督導單位的問題。

我是身障自駕 ,膝下截肢,穿戴義肢,也是因為很多末乘載的車拿了証也是停,所
以常常沒得停專用位。有時運氣好場內能找到左邊是柱子的車位就不錯了。

回到開頭,我也因為這問題跟新北交通局停管科,來來回回陳情不少次,愛辦不辦,逼
到我直接跟他談停車場法與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態度才開始不一樣。
目前一樣沒回覆我具體如何落實管理專用位停放資格查驗。

以下是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裡相關規範

第 12 條
1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 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2 前項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3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由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或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得使用身心障礙者 專用停車位;非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之特製機車不得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

第 13 條
1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2 違反前條或前項規定者,經警察機關、停車場管理人員或其他執法機關人員查證屬實後,通知原發證機關註銷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並於三年內不得再行申請核發。

3 偽造或冒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經查證屬實者,自查獲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前項偽造之識別證,其可辨識被偽造之機關者,由該主管機關沒入;無法辨識被偽造之機關者,由查獲機關沒入;其涉有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上面討論的都只到12-2,很多人不知道還有13-2吧? 問題就在管理單位允許認証不認人,管理單位自己已經先違法了怎麼會管,目前我是就這方面在跟新北停管科溝通中,自己明明完全符合使用資格,還要跟貪便宜的人競爭那車位。 就事論事沒資格使用,管理單位該處理,沒處理就是失職而已。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