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黃燈部分:參考這裡國道公路警察回覆,提到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第5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危險警告燈=雙黃燈...雙黃燈可用,但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按下危險告燈後,如需變換車道請記得暫時關掉」"
Joker Phoenix wrote:給 一堆的錯誤還可以吹得上天下海?甚麼雙黃燈警示的功能其實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知所措???鬼扯但! 打雙黃燈是用在看不見你前方幾公尺的超大豪雨那種時機你沒法做"肩膀檢查"本就不能變換車道!真要變換車道不先關掉雙黃燈的是傻蛋然後要因為傻蛋來怪罪打雙黃燈的?照這種邏輯那鬼島一堆變換車道不知要做"肩膀檢查"造成事故!是不是就要大家別變換車道?小編更建議大家依照正常的速限行駛???我到法國自駕旅行看到這個標誌所以法國交通官員比樓主傻?因為經歷法國的標誌我在雨天會降低原本開在這條路上的速度!一上車的時候就將車內 外循環開啟這有用? 我試過沒用!
雙黃燈那項非常重要雙黃燈(故障燈)是車輛故障或是突然促停時才用來警示高速公里下個大雨開雙黃燈行車,請問後車要如何判定你的動向?曾在國道遇過一個沒腦袋開BMW 7字頭起霧給我開雙黃燈一路任意變換車道超車至少30分鐘,搞得隔壁車道一堆急煞閃躲他(還多次差點造成擦撞)30分鐘後沒霧了他老兄把雙黃燈關閉,這種開法真想直接把他撞離車道去旁邊吃草
wkh2006 wrote: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這段話以前吵過了,相關單位有釋疑,真正意義應是:「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也就是說閃黃燈是你停在路肩時才要閃,不是邊開邊閃。但相關單位也提到(我忘了是什麼單位),法律確實沒有禁止你在開車時閃黃燈,只是遇大雨大霧時,正確的做法是開霧燈而不是閃黃燈。不認同者請路過,我知道有一堆閃黃燈的擁護者,我不想戰,只是寫出以前討論的內容,大家各自發表即可,不必強迫認同。但實際大雨中開在路上,我個人真的很怕遇到閃黃燈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霧燈開關在哪裏~切換車道也不關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