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涼 wrote:男騎重機飆到127公里撞上違規騎車婦慘死 家屬求償2782萬 不自己超速做死就不會死騎限速40會閃避不及撞到嗎? 會撞到死嗎?台灣真是人情味重(鄉愿)的違規天堂 好心幫死者找人賠錢送葬儀費 畢竟人死為大嘛一般市區騎到127 在歐美可能就100%肇責了 (危險駕駛沒有任何路權)就算前面按規定 變換車道有打燈 有看後照鏡 也看不到超速到127的騎士肇責根本都在死的騎士身上如果是一個小孩從馬路旁衝出來穿越馬路被騎士撞死 會是誰要賠誰?
最終輸的還是那位嚴重超速,賠自己性命,別人違規,只要自己不超速就可閃避不會死法院在勘驗監視器,發現除了簡婦違規外,呂男嚴重超速導致從簡違規至撞擊間,僅約有1.2秒時間,如果呂沒有超速下,在相同距離可能還有3至4秒反應,足以煞車減緩撞擊力道,認定簡、呂之過失責任各為50%,經計算後判簡應給付呂的5名家人一共398萬7892元。判的合理呂男家屬認簡婦有70%肇責,開價2782萬,結果法院僅判50% ...賠398萬元簡婦一定宣稱沒錢,,她無照說不定連保險都沒有,呂男家屬最後可能只先拿到被害補償金,或強制險200,其他金額就慢慢拖!!結論:想安全走完人生,不讓家屬傷心打官兵就騎卡慢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