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沒通過路口怎麼了?這種本來就不是一般人認為的越線(非法規上) 闖紅燈的目的是為了在紅燈時通過路口,沒有通過路口的違規,按規定也只能認定是紅燈越線,只有被闖紅燈自動照相機拍到,才會一律認定違規人闖紅燈,警察當場攔停處罰汽機車闖紅燈,也是在違規人通過路口才攔下開單,不然咧?
2樓、7、8、13樓,都說這算闖紅燈,警察聽到了沒,你民眾都覺得這算闖紅燈,為什麼警察都只敢舉紅燈越線 ?這種情形,依我的經驗,在新北市,也是 50 % 以上的機率不開闖紅燈,只開紅燈越線,要闖過整個路口,才算闖紅燈,無所謂,你大人說了算,不想太幹橋你,員警工作很辛苦,把人都罵跑了,只剩下普龍貢,這樣也不行,有開單就好,
神我人 wrote:越線現在也漲價了,跟闖紅燈差沒多少錢吧! 沒有吧 !目前最新的處罰規定是110.09.23 版,機車闖紅燈仍然是1800元,汽機車紅燈越線依照60條2項3款是900元,相差900元,沒有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