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高雄兩位阿伯酒駕兩樣情高雄有二名老翁分別騎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被抓到一個罰款,另一個卻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所以這兩個判例是不是在告訴我們在高雄要喝就喝多一點喝得夠多無刑責喝不夠多就是公共危險罪
這兩種自行車會大賣嗎?https://cyclingtime.com/tw/documents/6764.html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8327/165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