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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阿伯騎自行車酒測0.67罰600元無刑責 另一個阿伯騎電動自行車酒測0.56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南無水蜜桃 wrote:
高雄兩位阿伯酒駕兩樣情

高雄有二名老翁分別騎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被抓到

一個罰款,另一個卻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所以這兩個判例是不是在告訴我們
在高雄要喝就喝多一點
喝得夠多無刑責
喝不夠多就是公共危險罪
阿伯 酒後 ( 超標 ) 穿 排輪鞋 上馬路被捕, 該怎麼罰 ?
這兩種自行車會大賣嗎?

https://cyclingtime.com/tw/documents/6764.html

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8327/165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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