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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是事實,為什麼不予舉發!

檢舉理由或地點有錯,就幾乎不會成案

警察沒有必要冒著改天要被申訴甚至上法院的風險,去開一張受理檢舉的罰單
想上來取暖~結果被嗆翻 XD
我看完你的影片了,真的也不知道要舉發什麼
只能說舉發是看違規事實,並不是看你是否受到驚嚇或是看你當下的心情

那台車右切有打方向燈
那台車也發現你的車,所以他也沒有硬切,然後回歸後再超前,再打燈完成變換車道的動作。

他可能嚇到你,可是沒有碰到你,而且最後也依規定打燈與後車保持距離變換車道。
我是覺得沒有違規。沒開單是對的。
brooklynsparco

先感謝理性發言, 當然不能因為對方是否嚇到我的程度,來判定舉發不舉發,車輛啟動後未進紀錄器角度他就已經不斷貼近,以駕駛人的視覺感官來說對方車輛已壓迫到我行車安全,才會對此檢舉

2022-01-14 9:58
allenhuang1971

明眼人應該一看就知道平常都這樣開車,開習慣了,打了方向燈就要切,後車就要讓你....遇到不讓你的呢? 不給切, 就上演社會案件, 也許是騎機車養成的習慣

2022-01-14 16:57
其實按個喇叭提醒一下就好,你看他不就跟你保持距離後再切入了嗎?
地狹人稠的地方每次都這麼上火應該會很累喔。

另外很好奇就算地點對了要用哪條檢舉?
行車要與左右側保持安全距離?
左右側安全距離多少?
如何舉證?
真不曉得以前沒有檢舉的時代
人是怎麼活的
brooklynsparco wrote:
我就問一下是不是就是(恕刪)


你自己舉發地點寫錯被退回還在那邊公殺小?答應我下次舉發要重複確認好嗎?
brooklynsparco

好唷,答應我下次發言別這麼嗆唷 [拇指向上]

2022-01-14 10:04
佑大佑池久

這樣才是真性情,兄弟

2022-01-14 10:14
我覺得你受驚的程度比較多一點

當然被旁車切入影響的心情會不好
你可以說他硬切,也許他根本沒注意到你
但他應該沒有完成硬切的動作,相反的,他還繼續前進保持距離後才切到外車道…

看起來一點都沒有違規的事實
現在檢舉人都把自己當執法人員了,主題直接說:違規是事實.......
不是你認為違規就是違規好嗎....

而且人家一開始根本沒有切進來哪來的不當切換車道?這樣也要檢舉?
李鴻源:為了選票,政府做的事情是民眾想要他們做的,而不是在做對的事情
y957aggh

第一次要切就只有壓到白線,人家後來就退回去了,哪裡切進來了?是有甚麼誤會嗎?

2022-01-14 10:32
SMNA48BA

+1

2022-01-14 12:12
brooklynsparco wrote:
我就問一下是不是就是...(恕刪)

操他媽的垃圾開法
還一堆人護航沒有違規
笑死
kurokawa079

我說護航沒違規,我哪裡說他違規了?[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2-01-14 10:14
kurokawa079

cath12345 國文誰教的?[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2-01-14 10:14
有心人還不快上來討論一個絕對成立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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