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要因為互相認識,而不報警去年底我也發生小小事故,對方原本都在電話中口頭答應賠錢 (對方還是太座那邊的親戚小孩) (我們當下有報警)可是每次講完後沒多久又在line打字說太貴甚麼之類的 (我總共來來回回被他翻盤三次)後來我決定讓保險處理(對方沒有保險),我也不用再被屁孩耍得團團轉所以真的不要因為認識而不報警
保險的目的就是在發生事故時出險,是不知道你在堅持什麼一個身邊朋友的經驗他們去跑麗寶,中間發生了碰撞,但賽車場發生車禍,車險是不賠的基於雙方的車都還能開,就開出去一般道路補刀,然後報警...出險朋友歸朋友,車禍歸車禍,該負的責任都應該負,能轉嫁給保險公司有何不妥?
鱟魚 wrote:但事後對方要求約一天欲重建現場拍照(對方保險業務教的)欲出險,被我嚴正拒絕 樓主很奇怪對你來說應該是有錢賠你就好了不知道你嚴正拒絕的點在哪裡你是不願意重建現場, 還是不願意讓對方的保險出錢?不管是當場報案還是事後報案對方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他的保險理賠給你只要能成功讓保險出險, 配合一下又何妨, 對你而言有何損失?也許對方當下不知道出險一定要報案啊
鐵牛CEO wrote:你被婊了要出險就要報案說不定當下有喝酒所以才不願意報警所以才有後面的鳥事 之前我們朋友去墾丁回程途中也互相撞到,警察來了知道我們是認識的就問我們要不要做酒測?我們說不用,後續做完筆錄就繼續後面行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