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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修法限制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教授批「病灶在違規浮濫,警察不管民眾只好檢舉」

警察紅線也沒真的認真在開單
頂多敲一下車窗勸離
然後繞一圈回來繼續違規停車
edgar!!!

我看到的是警察跟拖吊車來,結果駕駛跑去發動車子,警察就走了,駕駛熄火後繼續違停在那邊

2021-12-26 12:34
ace ventura wrote:
正是警察的不作為, 造成現在民眾不滿, 甚至造就了"檢舉魔人"的產生
也是這些檢舉魔人的作為令人反感, 又激起一部份民眾不滿 才有修法限縮檢舉
搞來搞去 都是政府不做為 讓民眾"狗咬狗"?! 成功把交通問題丟包 相對民怨問題也徹底解套?!
檢舉魔人的產生並不是因為正義感太強
而是那種"可以操控公權力"的虛假優越感在作祟
幾乎都是吃飽太閒沒事幹的人才會這麼做

一般正常人一年可以檢舉10~20件就已經是閒到發慌的等級了
那些一年檢舉數千件甚至上萬件的,心理絕對是有病
sidetheboy wrote:
每年交通死亡三千人(恕刪)





BloodLust wrote:
小魯因為在查「不依規(恕刪)


違規的人太多~(車太多也是~)
當然有些人並不是慣性違規~或是很誇張的違規~
多數就是些小違規~闖紅燈他不敢~但是他會違停...搶快...
(違停...搶快...是不是小違規~多數人可能認為只要沒出事~就是小違規吧~)

民代只是要選票而已~
因為這類違規的族群真的很多~當然要照顧他們~
反正可以有很多藉口來限縮檢舉~
至於交通問題該怎麼合理解決~這些民代是不在乎的~

反正都過了~大家就自求多福吧~
sidetheboy wrote:
每年交通死亡三千人<===開放檢舉這麼多年,好像也沒什麼用


請問您怎麼知道,沒有開放檢舉的話,死亡人數會不會更多?
我知道不是光靠檢舉就能改善交通,整個政府要拿出配套措施,才有辦法從根本解決。

但限縮檢舉這個作法,我實在無法認同。政府要做『對』的事,而不是討好人民的事,
像是政府在發的津貼、補助,本來就應該有排富條款,
但既得利益者認為你不發給我,就是錯的,下次就不選你,
人民素質不足,也造就了目前的上位者的作為。我想,這是民主之惡吧…
cdyao

檢舉目的就是增加執法率。當然增加執法率有甚麼好處個人見解不同,個人是認為有(1)嚇阻作用減少違規(2)向違規者收取罰金增加國庫收入

2021-12-27 8:37
ryan00014875

當然快樂啊,減少違規,又增加國庫收入,少說有一舉兩得,不快樂嗎?[偷笑]

2021-12-27 13:05
叫那個"教授"做個報告, 分析一下是人民檢舉有用還是警察檢舉有用,
只會叫叫叫, 難怪被人說是叫獸!!
cdyao

教授這麼說就是覺得警察執法比較有用且執法不夠啊....

2021-12-27 8:38
ryan00014875

哈哈哈哈哈!你也可以叫那個1.5個博士拿1.5本論文出來看看啊[笑到噴淚]

2021-12-27 13:08
連橫~吸鴉片有益論。
辯論~白馬非馬論
政府應成立一個專責處理罰單的單位
預算由罰款支付都還有賺

警察本身的勤務已經夠重的了
firedragon wrote:
政府應成立一個專責處理罰單的單位
預算由罰款支付都還有賺

各縣市政府的警察機關裡有編制交通助理員,
專責處理違規停車開罰單,
台北市確實看過,
但是違規停車還是非常多。
不開放民眾檢舉後大家一起來違停,直接停在人家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我看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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