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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酒駕! 酒駕罰則除了加上「沒收車輛」之外,還要加上甚麼? 我主張要加上拘役7天,累犯30~90天!

簡單的人性

窮人怕罰、富人怕關

為什麼還有累犯?

當然是 罰不夠、關不久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現在不是關不久,而是不必關,所以應該加上拘役7天以上的罰則。至於罰不夠就更應該把車輛沒收充公,還可以專款專用補償那些因酒駕肇事、求償無門的受害者。

2021-12-20 11:58
絕對不能只罰金
一堆皮皮不繳
一堆錢多罰不怕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所以應該加上拘役7天以上,不得易科罰金的罰則,直接先關起來,累犯關他 30 ~ 90天,大概連工作都沒了!

2021-12-20 11:59
違規停車也加上 沒收車輛就好了 訂一個次數 超過就吊扣駕照 再開被抓就沒收車輛 瞬間 道路的違規車都清空了
除了現有罰款以倍數且強制執行(9,18,36,72....)期限內沒繳清則扣押資產
加重役期到7,30,60,90天...累加上去
没收該車輛(不管誰的,除非偷的)
吊扣駕照(第二次以後吊銷駕照)
這樣還不夠重的話,好像只有死刑可以用了。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死刑就甭提了,現在連強姦殺人、殺直系血親(父母)、殺小孩、殺警察都不會判死了~

2021-12-20 11:38
很多酒駕的人是沒有駕照的,車子也是別人的,所以要先從無照駕駛的刑責跟所負的責任先處理,再來就是車輛的所有人是要一起連坐處罰(與酒駕同罪),車輛被沒入之後要直接被銷毀沒有贖回的機會,讓酒駕的人未來沒有機會再取得車輛
禁色魔神

問題就是台灣無照的罰則非常輕,你去看看日本跟美國就很清楚了

2021-12-20 15:15
RickyHsu77

連座法,同車的人一併處罰,車不是自己的一樣沒入車輛,以後還有誰敢借車給這些人,沒車怎麼酒駕呢?

2021-12-20 18:19
謀殺罪!
謀殺不特定對象!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我支持,所以才會先提沒收車輛,因為酒駕未肇事車輛等於"準凶器",一旦肇事了車輛就成為傷人或殺人的凶器。

2021-12-20 11:42
首先,仇恨言論的源頭,經常是躲在匿名背後的虛張聲勢,就像瑞典電視台曾製作「酸民獵人」節目,當主持人找到網路最惡毒的酸民,拿著攝影機上門採訪,這些在虛擬空間兇狠霸凌弱者的受訪者,雖有部分咄咄逼人,但多數若非慌張逃走,就是信誓旦旦會刪除所有貼文,甚至哭著保證不再犯。

來源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1/article/8513
bobby wrote:
很多酒駕的人是沒有駕照的,車子也是別人的,所以要先從無照駕駛的刑責跟所負的責任先處理,再來就是車輛的所有人是要一起連坐處罰(與酒駕同罪),車輛被沒入之後要直接被銷毀沒有贖回的機會,讓酒駕的人未來沒有機會再取得車輛

個人車輛,要不借他人很簡單,但是如果這部車是租來的,當事人租車時也確實有駕照,要怎麼沒收?車商如何向酒駕方索討損失?

在這邊喊很簡單,但是這麼簡單的問題有沒有預想過?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就如同樓下BOBBY兄所言,如果租車發生車禍、被偷時該怎麼辦,酒駕被沒收也比照一樣辦理,不是嗎?

2021-12-20 11:44
cinnamon coffee wrote:
個人車輛,要不借他人(恕刪)



我想租車時也是會發生車禍,租車的人也是要賠償吧,車子被銷毀了我想就跟車子 撞到全損應該是一樣的吧.
租車公司一定有保險,自然保險公司會向車輛的承租人索討
自己人愛喝酒

酒駕根本無解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台灣人最難改的其實就是"勸酒文化"。

2021-12-2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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