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騎機車這個駕駛沒有開車~如果是四輪駕駛的見聞色霸氣瞬間就可以預知這台機車的動線然後採煞車避讓了根本不會按喇叭甚至連生氣也不會 這就是台灣的馬路日常而已這樣也能生氣建議騎機車的車主多練練見聞色不然在台灣多騎幾年、沒等車禍就活活氣死了
從這段影片中所見 有駕照的人 不一定都知道該怎麼開車或騎車! 提醒大家!不可 從(相同)同向的同一車道之右側超車! 否則亦然違規~!超車請與旁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至少50公分距離寬度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註:法規所謂汽車亦包括機車。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第 101 條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taiyo001 wrote:https://www.tbkc.gov.tw/Message/Bulletin/News?ID=f843a578-b5d8-400a-bff5-2774f2c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