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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母遭撞亡…引全台民憤江啟臣再提案:酒測超標「沒收車輛」!

很難吧!雖然有夢最美啦
應該還是撞不夠啦
若是真的有一天撞死了級別非常高的高官家人
才有可能"慢慢"的去提案吧
Benn1963 wrote:
還是...你其實是害怕的那個人?


跟人辯論,先戴人帽子,這種手法真的令人看不起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我不是戴他帽子,而是真的懷疑。當有人提出進步想法不去正面支持或者理性建言,而是冷言冷語的潑人冷水,這種人往往是反串的既得利益者,也就是怕這個法條真的實施。這是我的經驗跟你分享。[加持]

2021-12-17 13:21
直接不得易科罰金不就好了...
可悲的是沒有人會把這條修掉
都只是在演戲而已
酒駕抓到,罰款

酒駕肇事,等價交換

撞死人賠命、撞傷人賠健康

錢乃身外之物,很多人都不重視,尤其是爸爸的錢
這罰則看來很重
但是實際執行, 問題很大
某人駕駛租賃車輛酒駕
沒收車輛
這車子沒過戶, 是租賃公司的財產
某人想你沒收就算了, 我不繳租金
租車公司要回收車輛......好, 我帶你去看車, 車子在政府的停車場裡, 你去開走吧!....狀況1, 租賃公司倒楣
租賃公司也是貸款買的車子, 好吧, 銀行, 我帶你去看車, 車子停在政府停車場裡, 你去開車吧!....狀況2, 銀行倒楣
好吧, 我們來開啟告訴模式, 請問誰侵占? 靠! 講不清楚了吧, 在法律條文中, 很抱歉, 第一債務清償對象是銀行, 在債務執行面上, 政府沒有比銀行大, 那銀行可以把車拖走嗎?
反正就告吧, 告到來定讞了都不知是猴年馬月了, 簡直就是一場大混戰.
tony333324

你可以去看租賃條約, 你不付租金, 這台車子就無法過戶, 租賃公司就有權拖走, 所以片面毀約, 租賃公司只能拖車, 這是民法, 除非找不到車子, 或者是車子損壞, 可以對當事人提出告訴.

2021-12-17 13:08
sogo5370

標記此人為酒駕累犯,租車公司可以拒絕酒駕累犯租車

2021-12-17 21:42
果然非政治家都是跟有錢人站在同一陣線,

對有錢人來說沒入車輛不痛不癢,

就簡單的酒駕不能易科罰金這樣也做不到?

不管有錢人還是窮人都怕被關,

我不信這些們立委會不知道!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我也支持酒駕直接先關個7~30天(看情節輕重),但是沒收車輛總是邁出進步的第一步,趁著民氣可用大家應該多多支持,先過再說!

2021-12-17 15:05
Benn1963 wrote:
黃暐瀚母遭撞亡…引全台民憤 江啟臣再提案:酒測超標「沒收車輛」!
https://gotv.ctitv.com.tw/2021/05/1767399.htm
我不是先知,但早不知幾年前就已經提出過--想要杜絕酒駕,就必須修法規定,酒駕(特別是嚴重超標以及累犯)者要沒收車輛(準凶器)這樣的主張,愛酒駕的人才會痛、才會怕! 無奈人微言輕,小老百姓的聲音從沒有被聽見。

希望這次國民黨團真的硬起來主導修法通過,至少讓人民看看到底是哪個勢力在阻擋修法,如果真的成功,或許還能從谷底翻身。


這法提的好

多少有進步了

沒收車輛剛好而已
記得做以下配套
車輛若為租賃,改易科等值罰金(以新車牌價計),逾期未繳可直接扣押動產、不動產
名下都沒財產,就關到有錢再放出來。
拒絕/逃逸酒測等同酒價超標罰則
酒駕超標無論有無肇事禠奪公權終身(垃圾政治人物就不用出來選了)
酒駕超標無論有無肇事一律公共危險罪送辦
酒測超標「沒收車輛」這提案立意很好,
但不好的是:不應是因為藍營黃暐瀚母親遭撞亡,因此才提出
而是應該在市井小民或綠營人士被撞的時機提出,才不會又泛政治化,又只是藍綠對決,遭綠營人士反對而沒收法案!
沒收車有用? 問題在人又不是車, 有錢人有在怕嗎?
把人抓去關不得易科罰金才真的有效..
但立委應酬太多才不會這樣搞自己.
chiibin

既然知道有錢沒錢都怕被關, 立法還要分第一步 第二步?? 先逞罰沒錢的, 有錢的之後再說??? 既然都知道有錢的不怕沒收車輛, 酒駕通通關起來 有問題還是瑕疵嗎?

2021-12-17 13:37
Benn1963
Benn1963 樓主

務實一點吧~ 消滅酒駕是一場持久戰,只要有人在努力前進就給予支持,不要只會潑冷水!

2021-12-1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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