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的標準是目標不知道有沒有危險,不可以使用武器,不然就是違反比率原則目標看起來有危險,不可以使用武器,不然就是違反比率原則目標出現攻擊情緒,不可以使用武器,不然就是違反比率原則目標出現防衛動作,不可以使用武器,不然就是違反比率原則,因為他在防衛目標拿出攻擊武器,不可以使用武器,不然就是違反比率原則,因為他還沒出手目標武器開始揮動,不可以使用武器,不然就是違反比率原則,因為不一定砍到目標槍口指著你、保險打開、手指微動...(此時員警冷汗直冒,但仍不可出手)板機按下去瞬間,才可以做應對動作,而且目標受的傷不可以比員警受的傷大,否則都是違反比率原則事後要檢討道歉還要等著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