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仔細看,圈起來那邊那個是行人喔!依照一般人的走路速度來推論,當你要通過斑馬線時,他應該已經接近你的車了。警方指的未禮讓行人應該是指(左邊)那個人,不是畫面後來看到的(右邊)那兩個人。(雖然我覺得這樣有點矯枉過正,因為感覺不出來他會需要放慢速度或停等讓你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