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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 為什麼不修法改包含財險?

因為強制險賠人身生命,這是必賠的,而且無所謂代位求償問題跟產險差太多了,產險有代位求償,所以產險大部分費用都是在給保險公司打官司用,合併沒甚麼意義,反而將強制險費用變高了,其實應該提高強制險保險金額,將人身險部分提高,產險中車體險費用這麼高,都是拿來訴訟用的
不會自己保財損跟車體險哦,裝皮的人連強制險都不保了...
強制險只是一個最基本的保障,如果要提高「最基本的保障」,那保費一定三級跳。何況,自己就可以保的東西為何還要等別人來「強制」?
強制險不是只賠償第三者, 也賠償自己被人撞, 找不到加害人的情況.
基本上強制險就像是披著三人責任險名義的傷害險.
jfchow wrote:
三人責任險名義的傷害險.

其實不一樣,因為它不論責任,只要出事都必賠第三者人身險,第三責任要看肇事責任再賠,所以一個是補償金概念,有出事必可拿,一個是要肇事責任確定後分攤,不一定拿的到的,所以一個還是要打官司一個不用額度內都賠
台灣的一群媒體和一群立委會說政府圖利保險公司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看到這邊回應就知道一堆人根本"沒經驗"

我這樣說好了
機車誰保"車體險"??賠自己的呦,不是賠別人的第三責任
有保車體險(不是買車送的、不是第三責任),請舉手......

機車保車體險,保費比汽車還貴


今天一個廢人,打著領現的工作,存款沒有,甚至早就被關過(不怕,反正車禍也不會關)
"沒駕照"
"酒駕"
"逃避警察"
"吸毒"
"故意行為"

他有保第三責任,保險公司也是不賠


這種爛人通常都是耍賴..不賠..一清二白告了沒錢

你的修車費就是自己付

汽車我好搞阿,我有乙式險
機車呢?機車誰保車體險???第三責任是賠對方又不是賠自己機車...
被個廢物撞,新車全毀,8萬你自己吞,你願意?


這時你們還覺得多花1000出頭(機車價格),強制險增加第三責任財損不好嗎???一年一千多出不起?還期望車禍能賠錢?

汽車大家本來大多都會保第三責任,這時就能省下來,直接轉移去強制險就好,不是也相對省下了??

眼光真的別那麼淺,強制險納入財損會叫的只有保險公司,對百姓根本是好處多多


覺得"圖利財團"?
你們不知道強制險對保險公司來說是不得不接的爛業務嗎??憑單出險沒有討價還價餘地

1.對方肇事逃逸有報案紀錄找不到人也能賠
2.對方沒保強制險也能賠
3.對方犯保險五大天條照賠

****而且不用和對方屁話,自己能憑單出險,連一通電話都不用打給對方****
比起自己加保的保險一堆但書好用多了

出險有的沒的都會被政府監督
jtc590121

有很多大大批評一些人"腦殘",自己碰到未保到"財損"時才在那"哇哇叫"!!!,樓主的提議非常好,有些僥倖的駕駛人認為這種事是輪不到他身上的,一年多出1~2仟像是要他命似的, 殊不知這才是"保財符".

2021-11-18 15:14
george306 wrote:
可為什麼立院諸公們, 多年以來似乎沒有人提倡強制險的賠償範圍要擴及財損?


不懂? 不是還可另外 加保財損嗎?

你說怎麼多,是想表達 強制檢 付少少 也要附加 財損才合理嗎??

單加財損也沒多少錢啊!

一下感謝柯媽媽~ 一下抱歉強制檢沒有附加財損 是這意思口嗎
保險理賠要看保險公司。
台灣有一家…第X

自從發生一次,對方騎車要求賠償 體傷跟財損要35萬,我保額體傷200萬,財損30萬,
到法院調解後,理賠共35萬,結果要車主簽幾張A4紙,後來還要車主自付5萬的事
全部就不保第x這家了,
全改到富x
Richard0423 wrote:
保險理賠要看保險公司(恕刪)


那應該是你個人的保險

如果是強制險類型是憑單據賠償,保險公司無法討價還價。
醫療收據多少賠多少,計程車資多少賠多少,購買輔具發票多少賠多少

所以如果能納入財損,應該滿爽的,車廠開維修單多少就賠多少,保險公司無法討價還價。
大家不用受這些鳥氣,能夠好好的照規矩把車子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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