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用來擴大解釋的,這樣因為你的喜惡擴大解釋範圍,就會變成凡事都要無限上綱。
法 理 情,就是讓法官心證把法律擴大解釋阿
二車同樣行駛當中,無法用儀器測量記錄的
其實不是做不到,測速槍都有動態測速功能,只是台灣沒人敢玩這個功能
狼0223 wrote:法官認為:法規並無規(恕刪)
超過多少,你都追不到,你要開它超多少?
不用追到,只要證明他超速即可,這次不罰,起因就是不能證明騎士違規…
那因為聽不到,可以擋在救護車前面,這樣有算防礙公務嗎?[^++^]
可是裝聾無視警笛聲拒絕盤查,囂張挑戰公權力竟然沒被罰,實在不可取
是不可取,警方可能想說影片拍夠了可以開罰單了所以沒有攔停。但法官可能也認為沒有攔停的話,前方或許真的聽不到而撤銷罰單
狼0223法官認為:法規並無規
這單車騎士真的屌,完全是拿命在拚,油罐車只要點個煞車,他絕對整個連人帶車黏在油罐車尾而油罐車還完全感覺不到單車騎士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