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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路邊臨停開車門,我為了閃避而摔倒,最近要開庭

民事求償追訴期2年。要記得告。這是要錢用的。傷害罪是要對方去關的。兩者不一樣。

損害賠償。只有賠醫療單據。車損還要折舊。修車工資不折舊。骨折看是多嚴重。一般骨裂賠個3萬就很多了。

還會因為你的自摔是否騎太快,或自己技術爛別人不會摔車,而你會摔車,這都會算在自己的肇事原因。【碰瓷太多了】看到路邊美女晃神撞到電線桿,可以告美女嗎?

所以可能法官判賠也賠不多。若是5成 5成。你醫療單據1萬好了,修車1萬好了。大概只可以拿到8000元
Brand11582 wrote:
事發到現在,感覺自己一直在東奔西跑,這次也是特別要到台北去開庭,也因為電動車公司的催促主動聯絡了對方兩次,但對方好像真的就一幅無所謂的樣子,讓人很是生氣,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對方的嗎?至少心中的不滿會少一點,感謝大家看完這篇文


就提告就是了,其他法律看可以加訴什麼請詢律師
你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但是貨車司機可能已經遇過不下百次

你只是幾百個鳥人中的其中一個,他幹嘛要鳥你?

出事遇到有保險的還要謝天謝地,

怕的是遇到這貨車司機名下無財產,又是私自接案營業的,

搞不好身上已經被告幾百條案子,欠債已經破千萬,

你就算告贏一毛錢都拿不到。
Brand11582
事情是這樣的,我機車
支持樓主
下回請減速,直行撞上去就好,不要閃,有的時候閃更危險;另外,有碰撞體傷事實,對方會增加賠償,實實在在學到教訓。
大鼻

支持開車直接撞上去,乎依死👏

2021-10-30 13:14
jenhoxen

直接撞是叫機車用臉去撞門刀?高度+門的角度[吃驚]

2021-10-30 16:33
很多人上下車開門根本不會看後方來車,要開門就是要開,真自私🤬
如果對方是公司車在上班時肇事的話,依據民法188條第一項,雇主是有連帶責任的。
幹麻閃 這種就給他撞下去
Brand1158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機車直行,對方在路邊臨停(紅線,在我靠近車門不到五公尺的地方(這部分因為事發已經過一年印象可能有所誤差,突然開門,而我為了閃避車門而緊急煞車摔倒在地,過程當中無碰撞。

後來在交通大隊的協助下有取得監視器的影片,初判表上對方要負全責,醫院的驗傷單上面有手腕骨折、臀部挫傷等等,但後續沒有繼續就醫

事發過後兩個月,因為一直沒有接到對方的電話,於是我前往派出所告了過失傷害,目前有幾個問題如下:

1.因為事發當時我騎的是租來的電動車,機車方公司提出的車損報價是一萬多元,而我在事故發生後主動通知對方關於車損方面的賠償事宜,對造似乎不認為自己有肇責,只淡淡的說等初判表出來再通知他,而機車方公司也說若是沒辦法從對造身上求償將會轉而向我索賠,請問我該怎麼做?

2.事發至今,對造不曾出席任何調解委員會及偵查庭,也對我不聞不問,可能看我是學生好欺負.....,然而檢查官的偵查結果認定他有罪責,但我對賠償金額沒有太多概念,加上因為事故繁忙也只去了兩次醫院,請問民事賠償大概多少算合理?

3.肇因於對方似乎是在執行勤務時發生事故(卡車卸貨,在研究過法條後,我是否應該用188條連同其他對方公司一起告訴?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4.當初告的是過失傷害罪,在研究過後發現,可能告業務過失傷害會更加有威脅性,但現在也過了六個月的追訴期,不太確定能不能做更改?

5.不太清楚對方的強制險與民事賠償金是否應該合併計算,或是該如何申請,也不太清楚是要打電話到他們公司詢問保險還是直接聯絡對造(希望能避免就避免

事發到現在,感覺自己一直在東奔西跑,這次也是特別要到台北去開庭,也因為電動車公司的催促主動聯絡了對方兩次,但對方好像真的就一幅無所謂的樣子,讓人很是生氣,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對方的嗎?至少心中的不滿會少一點,感謝大家看完這篇文



沒有單據的求償 保險公司大概一毛錢都不會多給你 要有心理準備
精神賠償可能有 但是不用期待太多
看起來你完全不清楚整個求償程序
建議你找法律扶助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重點是你已經超過半年了,
但民事求償相對困難,
看你之前也不是很積極,所以很大可能你也只能認賠。

(抱歉,細看文才看到你已告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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