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想法是標準的“窮人思維”,可惜,目前訂定法律法規的都是“富人”,所以不可能通過!再者,法律哪有分“窮” “富”?你損壞他人財產,不論金額高低或是你有多窮,在法律面前都是“恢復原狀”“賠償”!人家有錢是他有能力,難道要處罰有能力的人然後把大家都變貧困?保持“窮人思維”就永遠只能是窮人..........想想吧!
期魂小桑 wrote:所謂路權平等,也就是(恕刪) 雖然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但我沒看過,有人窮到幻想的這麼嚴重雖然貧富有差,但在法律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電影台詞,現實上可能有點落差)國家僅能在這個立場上保障人們的平等權其他的,那是各自努力、各自天命(金湯匙)若你有天有錢到一個程度,相信我,你也會擁有一台法拉利然後,叫管家開這一台去買菜你唯一在車禍後希望拉近貧富間差異的辦法就是保好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顯但也要小心網友,遇到說你保了責任險還在甩鍋這種人保證事發當下,你可以跟有錢人一樣大小聲最後,要嘛請乖乖上班過生活,不要亂想要嘛想辦法好好賺錢,開台千萬跑車後逆轉思維
知道自已窮, 就應該離超跑遠一點啊,用路權不代表可以吃無敵星星,你可以在路上跑, 別人也可以,你提這個觀念, 就是想在路上好好飆車, 沒人能擋對吧.不然對方超跑在路上好好的, 為什麼你要怕的不敢上路???想飆車違規又不想賠錢, 把保險保好保滿吧.
感覺樓主就是沒車在那邊唉八叫母的,是你騎著電動滑板車A到高級名車,現在在這邊博取同情嗎?想要讓大家贊同你的想法,就你自己先實名制,發出你的個人相關資訊,有無肇事記錄、前科等等,讓大家先公評你是否為良善行為人,再來講這個。
保險不就是為了防止這種事發生?是不是一點保險的觀念都沒有,又想到處亂開車騎車撞人毀人材物?曾經被兩個想搶黃燈的屁孩騎機車從後方追撞,雙方人皆無礙,但我車保槓稍為受損。回鎔德原廠一估就是10萬起跳,我猜他們應該沒保險,也只能替他們默哀了…我自己有車險可出,從事故發生到警察來作筆錄連囉索都不用,直接出險,等車修好去簽個名領車。簽名時看單子,總共修了14萬…保險公司會代位去找屁孩求償,我才不管你什麼原因肇事,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合理推測,板主最近應該發生上述屁孩的事,沒錢理賠才會「斗膽」意想天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