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慟!疑閃違停車外送員先碰撞機車倒地再遭公車輾斃

箱型車違停就是違停,哪來那麼多護衛隊?
還怪起女騎士來?有夠誇張!

起步還沒打方向燈,想走就走,
導致女騎士閃廂型車,
而外送員閃女騎士,
最後公車沒閃過倒地的外送員。

其中最該死的就是那台銀色廂型車,
而無辜的是公車司機。
yamaha0204

因果關係就是沒有那台紅線違停的銀車駛出(又不打方向燈),就不會造成女騎士慢下來微閃,外送員來不及擦撞,巴士倒楣又輾過。巴士司機還被上銬,這個時候條子就最會了

2021-10-19 21:16
我以後不敢違停了
女騎士打右方向燈往左偏
好個聲東擊西之術
可憐外送吃了三寶飯一命嗚呼

個人認為
本案主要肇事原因為女騎士路中驟停
導致後方車輛閃避不及
違停箱型車只是次因
外送與公車均未保持安全距離均負部份責任
下面這個影片比較清楚, 樓主貼的那台新聞台影片被砍楨數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827323?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index

確定違停,車主上車門開車有拍到。
我上星期才檢舉二張紅線違停,只要讓我拍到了,我必檢舉。
hks30363

阿他不檢舉必不開吧 除了剛好看到外

2021-10-19 17:54
ysl_66

目前我檢舉成立約95%,之前一台硬插我車,我的安全距離不是你的插車空間,又沒打方向燈,我就送他一張未打方向燈的罰單了,這張有成立,檢舉成立的機會其實非常高的。

2021-10-19 18:06
路人39 wrote:
女騎士打右方向燈往左...(恕刪)

哈,女騎士可以推給箱形車啊! 有得吵了
ysl_66 wrote:
確定違停,車主上車門開車有拍到。


可惜女騎士在閃避時

車輛已是行駛狀態

已經脫離..違停兩字.....頂多前面違停過程行政罰

故可以爭取騎士屬於單純超車行為不當,而非閃避違停
lakers3208

影片中完全沒辦法斷定他過斑馬線時到底是在外車道還內車道

2021-10-19 17:55
mazdaspeed95

同意,發生事故時休旅車已經在前行,和先前違停無因果關係

2021-10-19 21:47
有人嘴說違停不一定影響安全

只可惜影響安全的不是少數
不過這種人是不會懂的

反正這種人會狡辯都是不注意路況的機車錯
大家自求多福吧
matherbad

銀色車是曾經違停,但車禍當下已經是行進中結束違停狀態。有人說他路邊停車起步沒打方向燈,但其實他是停在車道間,所以路邊起步也要看法官,我也認為銀車是造成這件車禍主因,但誰知道法官會怎麼判?

2021-10-19 17:18
俺只是個路過的

路邊起步匯入車道就是要打方向燈

2021-10-19 22:25
同車道前後三車A、B、C,
A因任何原因急煞,
B為第一後車,跟隨急剎,未撞上A車,
C為第二後車,跟著急剎,從後撞上B車,
主肇責本就在C車身上。
與A是因什麼原因急剎很難扯上關係。

今外送機車與公車為同車道前後車關係,
銀色箱型車,與外送機車分屬不同車道,且左右距離一公尺以上。
原來這箱型車有隔山打牛之功力。

再者,外送機車與女騎士機車,分屬不同車道之前後車,
後車要超越前車,雖屬不同車道,本應保持50公分以上的左右距離。
以上皆是簡單且應該的觀念及駕駛技能。

今日把外線的箱型車換成蠕行的腳踏車,
女騎士還是在那個位置,
外送機車一樣是超車不慎而倒,同車道後方巴士一樣會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輾過。

外送騎士和銀色箱型車無直接關係,很難咎責到箱型車。

如此簡單的前後左右相對應位置關係,硬要把它給複雜化,
只本因於台灣人本身愛牽拖的個性。

這事,在車鑑會或檢察庭、法庭上就會有很精彩的攻防了,
然後,身為同車道的後車巴士司機,很難逃脫主肇責的。
煙雲煙

C起訴B,B起訴A 即可。

2021-10-19 16:06
百慕里

@煙雲煙,您在說笑話嗎?

2021-10-19 16:10
Kang-Wei Tzou wrote:
箱型車違停就是違停,哪來那麼多護衛隊?
還怪起女騎士來?有夠誇張!
起步還沒打方向燈,想走就走,
導致女騎士閃廂型車,
而外送員閃女騎士,
最後公車沒閃過倒地的外送員。

不誇張
我可以告訴你女騎士行為整個流程
女騎士的目的地八成在箱型車前面, 所以一開始她要繞過箱型車
但是走到一半發現箱型車起步, 並往左偏
女騎士本能往左閃了一下心想繼續走會超過她要停的地方
所以就直接在路中間"腳放了下來"停下車子要等箱型車走她再靠邊
殊不知外送為了閃她摔車
這種行為就是三寶無誤, 比路邊違停還可怕
正常駕駛目的地被擋住是不會直接停在路中間等的, 被追撞很危險
更不說女騎士的機車煞車燈似乎沒亮還是太暗監視器看不太出來
alenli

一堆人沒注意看影片這.....的X騎士直接在馬路上 停止了!!停止了!!停止了!!拜託不會騎車不要騎車出門天兵阿

2021-10-19 21:25
祕雕

如果是因為他人的違規行為所造成的不當反應,我覺得這也許不能歸為三寶...

2021-10-20 1:54
ysl_66 wrote:
女騎士因為違停車所以必須靠左,況違停車才剛起步離開也未禮讓後車,這仍是有相當因果關係的。


女騎士閃他時,已經算是行駛中...而非違停中...剛起步也是一樣是行駛狀態...
故我看起來算是不當超車...

還有法規上應該沒有"禮讓後車",畢竟他不是"駛出",而是在車道龜速行駛而已...
屬於前後車關係


Kang-Wei Tzou wrote:
違停的車輛開出來導致後方車禍叫做行駛狀態?笑死(恕刪)


他在移動當下就不構成違停了,而且何來"駛出"?那邊不是停車格吧,他是在車道上行駛
對機車來說就是"前車"

變成機車應該要耐心在後面龜,要變換車道也要注意隔壁車道...

有時不是要挺他,而是法律就是一板一眼,移動中就要怎成立違停???違停期間並不是造成事故主因阿...

畫面上不是停車格/也不是轉彎車..只能說在自己車道靠右一點...能成立不禮讓主幹道嗎?


這就像無照駕駛撞車,無照駕駛是行政罰,與肇事責任無關


反而是女騎士驟停、外送員未保持安全車距
百慕里

沒辦法,一堆人喜歡把簡單的關係複雜化,愛牽拖是台灣人的本性,但往往到了車鑑會,會把簡單標誌標線,是否同車道的前後車關係及超車是否保持安全距離等緣由,綜合評估。分析出來的原因,通常沒那麼複雜也一針見血

2021-10-1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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