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827323?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index
確定違停,車主上車門開車有拍到。
我上星期才檢舉二張紅線違停,只要讓我拍到了,我必檢舉。
A因任何原因急煞,
B為第一後車,跟隨急剎,未撞上A車,
C為第二後車,跟著急剎,從後撞上B車,
主肇責本就在C車身上。
與A是因什麼原因急剎很難扯上關係。
今外送機車與公車為同車道前後車關係,
銀色箱型車,與外送機車分屬不同車道,且左右距離一公尺以上。
原來這箱型車有隔山打牛之功力。
再者,外送機車與女騎士機車,分屬不同車道之前後車,
後車要超越前車,雖屬不同車道,本應保持50公分以上的左右距離。
以上皆是簡單且應該的觀念及駕駛技能。
今日把外線的箱型車換成蠕行的腳踏車,
女騎士還是在那個位置,
外送機車一樣是超車不慎而倒,同車道後方巴士一樣會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輾過。
外送騎士和銀色箱型車無直接關係,很難咎責到箱型車。
如此簡單的前後左右相對應位置關係,硬要把它給複雜化,
只本因於台灣人本身愛牽拖的個性。
這事,在車鑑會或檢察庭、法庭上就會有很精彩的攻防了,
然後,身為同車道的後車巴士司機,很難逃脫主肇責的。
Kang-Wei Tzou wrote:
箱型車違停就是違停,哪來那麼多護衛隊?
還怪起女騎士來?有夠誇張!
起步還沒打方向燈,想走就走,
導致女騎士閃廂型車,
而外送員閃女騎士,
最後公車沒閃過倒地的外送員。
不誇張
我可以告訴你女騎士行為整個流程
女騎士的目的地八成在箱型車前面, 所以一開始她要繞過箱型車
但是走到一半發現箱型車起步, 並往左偏
女騎士本能往左閃了一下心想繼續走會超過她要停的地方
所以就直接在路中間"腳放了下來"停下車子要等箱型車走她再靠邊
殊不知外送為了閃她摔車
這種行為就是三寶無誤, 比路邊違停還可怕
正常駕駛目的地被擋住是不會直接停在路中間等的, 被追撞很危險
更不說女騎士的機車煞車燈似乎沒亮還是太暗監視器看不太出來

ysl_66 wrote:
女騎士因為違停車所以必須靠左,況違停車才剛起步離開也未禮讓後車,這仍是有相當因果關係的。
女騎士閃他時,已經算是行駛中...而非違停中...剛起步也是一樣是行駛狀態...
故我看起來算是不當超車...
還有法規上應該沒有"禮讓後車",畢竟他不是"駛出",而是在車道龜速行駛而已...
屬於前後車關係
Kang-Wei Tzou wrote:
違停的車輛開出來導致後方車禍叫做行駛狀態?笑死(恕刪)
他在移動當下就不構成違停了,而且何來"駛出"?那邊不是停車格吧,他是在車道上行駛
對機車來說就是"前車"
變成機車應該要耐心在後面龜,要變換車道也要注意隔壁車道...
有時不是要挺他,而是法律就是一板一眼,移動中就要怎成立違停???違停期間並不是造成事故主因阿...
畫面上不是停車格/也不是轉彎車..只能說在自己車道靠右一點...能成立不禮讓主幹道嗎?
這就像無照駕駛撞車,無照駕駛是行政罰,與肇事責任無關
反而是女騎士驟停、外送員未保持安全車距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