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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爭議多!檢舉交通違規將限46項 未逾6分鐘不可連續舉發

既然覺得待在電腦前面檢視檢舉信件、照片很累很辛苦。
那好,以後都打110叫警察大人們到現場開單舉發囉^_^
坐在電腦前面太辛苦了,要出門活動活動才不累不累~

有人說得很好,打完電話之後就開始錄影存證看警察多久才"姍姍來遲"

記得要打110不要打派出所電話,派出所電話很容易吃案,打110才會有紀錄,還會來電追蹤員警處理狀況和態度如何呢^^
MIDAP

? 我的至親好友中沒有違規達人耶,它們看到政府要取消紅黃線檢舉都很生氣,可能因為我們比較有水準不是那種不要臉,犯了錯還氣噗噗怪別人檢舉他的爛渣。

2021-10-09 23:45
miumiukuo

很特別?您的至親好友習慣用 它們 ?所以這是比較有水準!學習了!我先截圖一下!為什麼會覺得他人是氣噗噗?[笑到噴淚]

2021-10-10 0:31
如果員警懶得在警局吹冷氣審案件

那就改打110

請員警到現場處理吧

.
唉!現在開個車都心驚膽戰的
怕沒注意方向燈少打個幾下
停紅線停個幾秒,不小心跨雙白
就被檢舉小人給插刀暗算
ryan00014875

會嗎?我每天都會開車,已經2年多沒收到罰單囉!習慣問題,開車習慣差的就會疑神疑鬼以為有人跟蹤檢舉

2021-10-10 0:37
K4481

違規被開單 只要合情合理 本人都不會抱怨 會抱怨的都是一直在違規的

2021-10-10 14:46
違規達人爭議多!

科技執法的時代來臨了

看來交通委員有機會大換血了
ace ventura wrote:
糟糕! 政府認證:(恕刪)

來看看是哪些立委

https://misq.ly.gov.tw/MISQ/IQuery/misq5200QueryMeetingDetail.action?MeetingNo=2021100109&MeetingTime=110/10/07&DepartmentCode=2400

: 1.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
: 案。
: 提案人:陳歐珀
: 連署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 林楚茵 吳玉琴 楊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
: 宜瑾 范雲
: 原:
: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 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 檢舉
: ,不予舉發。
: 改:
: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 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 導,若同一違規事實再犯者 ,即
: 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 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 2. 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4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
: 案。
: 提案人:鄭正鈐
: 連署人:陳玉珍 翁重鈞 謝衣 李貴敏 呂玉玲 廖婉汝 林文瑞 徐志榮 林思銘
: 吳斯懷 鄭天財 Sra Kacaw 張育美 李德維 吳怡玎 陳以信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葉
: 毓蘭 林德福 孔文卲 溫玉霞 蔣萬安
: 原:
: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 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 檢舉
: ,不予舉發。
: 改:
: 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 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 檢舉
: ,不予舉發。
: 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 違規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 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 之。
MIDAP

然後等到下一個因為閃違規停車而出車禍的案例出現,大家再一起憤怒兩天,就過去了。 畢竟人命不值幾個錢~

2021-10-09 23:46
ryan00014875

哇塞!那個犯婦也在列[這我不行]

2021-10-10 0:39
沒錢只能當阿宅... wrote:
唉!現在開個車都心驚膽戰的
怕沒注意方向燈少打個幾下
停紅線停個幾秒,不小心跨雙白
就被檢舉小人給插刀暗算


聽到救護車,還要趕快整個路面的所有其他車輛都 Pull Over 往路邊靠停
ryan00014875

哈哈哈哈哈!結果路邊全違停[真心不騙]

2021-10-10 9:14
喔,所以,照這新法,6分鐘內6公里裡酒駕撞死1人,之後再撞死9人,後面死的9人都是不算數的 ,是白死了
Ace.H

又是一個把自己當執法者的,警察都是屁嗎?

2021-10-12 15:28
chun0309

沒人把自己當執法者,別亂停亂開就不用怕在被幾分鐘內被檢舉幾次

2021-10-12 22:00
在嘉義市
打過110幾次來取締嚴重違停
都是 勸離
沒有檢舉
靠這些 垃圾爛警 取締
去緣木求魚比較快

恭喜明年因違停而被輾斃的人數
讓一年交通意外死亡破3千人
濫到根的東南亞三流國家
我開計程車這6年下來,壓根沒有在擔心所謂的檢舉魔人
我現在反倒更擔憂未來只會讓違規達人更倉狂
說什麼擔心少打方向燈、稍微違停會被檢舉什麼的,先想想自己是怎麼開車的吧?
我職業駕駛是最容易被放大檢視的對象,我這6年下來我還真的沒有被檢舉什麼未打方向燈等等的罰單
即使是違停上下客,也會挑最不會影響各用路人及乘客安全上下車的地方停車
很多時候很難避免違停,但人真的不會那麼無聊看到就檢舉
被檢舉的對象也想想看自己的怎麼停的吧,這很簡單的道理。

說什麼忘了打方向燈,一次我想大部分人可能真的是忘記了
習慣性不打方向燈的別跟我說是忘記,根本就是惡劣駕駛!
匣道習慣系插隊不打方向燈硬切也根本就是習慣
路口不禮讓行人也是家常便飯,為什麼會被人檢舉自己也不檢視一下
你今天礙到別人了,別人會不爽也是理所當然,更不要說是可能造成生命危險的違規!

我會檢舉人,但我沒那麼無聊每個都檢舉,基本上是真的對我造成嚴重安全問題我才會檢舉

但說老實話,這些收到罰單的人真的會改過向善,知道自己不要再犯了嗎?
從多年來看網路上戰檢舉人的這些言論,我想這根本是妄想...
違規成性的人甚至連罰單都也沒在繳,即使是吊扣罰單照開還是有
台灣的交通問題從頭到尾已經不知道該怎麼救了,每天上路基本上就是場賭注
賭上性命的那種,能平安回到家都是運氣好。

有時也甚至會跟某些客人聊到機車問題,我毫不猶豫都會直接說都是人的問題
爛的駕駛換了個交通工具會成為好駕駛? 笑話!
要禁止的是這些劣質駕駛的駕駛資格!

我現在也不是全職司機,但依舊每天用車,我也承認我不是聖人,也會違規
但我個人用車時,只要有停車場等可以安全停車的地方,我絕不違停。
安全情形下行經行人穿越路口時會停下讓行人先行,但很多時候後方車輛真的會讓我恐懼到不敢停下
在台灣板金就是路權這件事已經無可救藥,除了那些人消失以外,大概無從根治這種觀念
每年交統死傷的人數跟戰爭差不多,但大多數人都還是無感,大概只有自己親朋好友出事才會有感受吧?
打了那麼多,我也只是想抒發一下,從機車換成汽車,我還算慶幸沒有換成板金腦袋也換了

日本、德國那種令人稱羨的交通環境何時能在台灣實現? 那天目前只有在夢中有吧...
strayvet

[100分]

2021-10-10 10:50
ddsdds

說得好~誰沒事去檢舉~又沒獎金~沒礙到老子老子怎會檢舉你

2021-10-10 11:03
檢舉魔人其實也是違規達人
別裝清高了
chun0309

沒人敢說自己不違規,但至少別妨礙到別人,例如那種在巷弄轉角停車的,在2個停車格的中間停車的,要左右轉的,卻停在直行車道等轉彎的這種

2021-10-12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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