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300709 wrote:路口機車要兩段式左轉(違規),直行車你有路權,真的撞到事後也會被,畸形的法律判-應注意未注意,或路口沒減速。
當時沒有撞到,事後回...(恕刪)
警方初步調查,19歲的洪姓男子,當時騎機車沿中華西路往北方向行駛到和緯路口時,疑似為了搶快、從內側車道未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結果洪男突然遭遇對向駛來的1輛小客車,洪一時操作不慎、人車失去重心摔倒在地。

這麼大的路口,機車無論是在路口中央待轉還是伺機搶快左轉,根本是不要命的行為,真佩服那些左轉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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