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台灣本來就不是個法治(恕刪)
真的,這讓我想到有次經驗
有一陣子隔壁的8+9天天喝酒聊天到凌晨,搞到我受不了打電話去投訴
結果警察來了第一句話,你們隔壁有人檢舉你,自己想辦法
後來惹的8+9不爽越鬧越大聲,我就自己出面跟他們談,反而後來就不吵了
所以要靠公權力喔~除非你自己就是公權力
再來
重點是當那個流氓惱羞時,你硬要去跟他對幹,當然就是兩敗俱傷了
事後要啥賠償的,其實都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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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台灣本來就不是個法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