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要有前後車牌及駕駛座無人三張照片.~,如要檢舉<併排停車>罰2400,要違停三分鐘,(對著手錶先錄一次,三分鐘後對著手錶再錄一次,並標註"檔案名稱即為錄影照相時間")...檢舉<併排臨時停車>只要錄一次(或不錄),罰600.(嘉義)網路檢舉通常只給你五個夾帶檔...依我的方式一定過~三張照片(必備,最好照片上有日期時間)+兩段錄影(5秒即可,最好有手錶對照時間),原檔案時間檔名(標註"檔案名稱即為錄影照相時間").
新北市只要用錄影的方式,沒有紅綠燈的路口,車後錄到車前,要有時間軟體,所以記錄器優於手機錄影,六秒左右,以上就會用併排臨時違停舉發,600元。如果有紅綠燈號誌,一定要等綠燈時再錄影即可。如果有車內無人的清楚照片,就用照片檢舉。檢舉併排停車,罰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