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沒錯,就是吃飽太閒才...(恕刪) 大大住台中喔!有空要多去市內繞繞,尤其是重點區域的違停,富人區更該去逛,破車就稍微通融,畢竟,窮人開爛車,可能一張罰單,就一天薪水囉!俠盜羅賓漢,劫富濟貧喔!
ace ventura wrote:不用擔心 檢舉制度被(恕刪) 我個人也是很支持對一些人 確實是要檢舉。甚至我個人啦!要不是礙於法律 真的是想直接滅掉一些江湖敗類 (這些咖小 往往會造成很多無辜重大傷亡)[在牠們害死無辜之前,我先滅掉牠們,是最佳方案]大部份人 應該也都只會檢舉最惡劣的那一些。偏偏就是有些,一年要檢舉到五千 一萬件,弄到現在‧‧‧ 開始限縮了!自己開正常速度,真的會一大票 甚至連婆婆媽媽 這種速度已經不快的,會因為前面的車那麼慢 而不得不違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