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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貓停車問題(法規)

老人斑 wrote:
因為住家樓下有間連鎖(恕刪)

你要慶幸還好只是熊貓
熊貓的話等一下就會走了
要是車上面沒那外送包包你才真的是要傷腦筋
ace7015 wrote:
明明就已經擺上兩個錐筒還是硬要插在中間
不用為了幫外送的講話就拉其他車下水

錐筒在法務上並不能代表什麼
拿錐筒佔車位的都有
這熊貓不停那邊直接併排停車有比較好嗎?
我相信有人會直接併排停車
久了就習慣了
路人39 wrote:
錐筒在法務上並不能代表什麼
拿錐筒佔車位的都有
這熊貓不停那邊直接併排停車有比較好嗎?
我相信有人會直接併排停車


有的狀況真的是併排一下比較好。
汽車可能還閃得過,停成這樣推嬰兒車、抱小孩的住戶怎麼辦?
併排還有機會可以貢獻國庫XD
路人39

所以是賭有人車出不來和推嬰兒車、抱小孩的住戶不能閃哪個先發生嗎?

2021-09-09 13:14
Bemo_Du

所以應該直接門口紅線畫起來,大家都不要停,不然抱小孩的住戶被其他住戶的車擋住怎麼辦

2021-09-09 15:33
老人斑 wrote:
因為住家樓下有間連鎖(恕刪)

馬路上擺交通錐
這算是路霸吧

「路霸」: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許多人用花盆、桌椅、拒馬、鐵鍊、交通錐、活動車棚等占用公有道路,
此舉非但妨害交通,也常與用路人間產生衝突與危險。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的規定,
通常先對占用道路之人開立勸導單的方式進行柔性警告,
如果占用人未改善,則會開單處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的罰鍰,
如果再不改善則可將占用物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予以清除。
老人斑 wrote:
因為住家樓下有間連鎖(恕刪)
可以檢舉
我家也遇過三次
一次是打給警察來處理
兩次是拍照檢舉
三次都有開單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smallko2000

感覺跟樓主的意思不同,樓主並不是希望違規者被懲罰,而是希望出門時,能正常出門,不會被擋道,就像樓主說的,檢舉了這台被懲罰,這台知道這邊會有人檢舉了,但還是會有別台熊貓過來停阿...

2021-09-09 13:55
如果真的造成困擾只好檢舉了
畫紅線唯一解
放三角錐反而有違法疑慮
請里長來畫紅線
但他會怕得罪很多人而不敢畫
忠言逆耳就是實話
無解

如同你說的,檢舉這個,下次換另一台熊貓來停,會檔的就是會檔

唯一要不被檔,哪就把這賣掉,搬家換到社區,會有警衛幫你顧通道口,絕對不會讓人去檔到路

覺得這個太極端了,那一個也很極端的方式,就是跟同棟的談好,大家樓下都別停車,或只留停2台的大小,直接從地板裝2根鐵柱,中間掛鐵鍊,讓車無法停,人要過就直接跨過去,或裝幾根那種黃色的塑膠柱在外面一點的地方,這樣人過得去,車停不進去
leoliou

當路霸也沒好到哪裡去

2021-09-09 14:55
leoliou

2021-09-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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