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報案就是肇逃。我上次開車很緩慢的切到左轉車道,但是沒拿捏好,後視鏡撞了他的後視鏡,馬上退後,因對方是神車新車,我趕緊下車看,發現把他的後視鏡折了一小角度,但是彎回去就好了,沒掉漆,也沒痕跡。但是對方表達新車,心情不爽,我立即回覆他,要不叫警察做筆錄,可以叫保險處理。小嚕一下,後來他要求須意思意思,撫慰心情不佳,我回答賠償500元夠不夠,應該的,合理的。如果當下我認為沒什麼就離開了,估計對方一定說我肇逃。我當時很想叫警察的,你不換後視鏡鏡,我倒是很想換,車子已經十年了,雖然還很強壯,估計馬達有可能壽命也快到了,我保了丙式可趁機處理。
當時是煞車把手的邊邊去卡了一下,有停下來看一下後照鏡才轉向右邊對駕駛座比了個像是敬禮的動作(是個人習慣會這樣比),所以我才想說駕駛以為我沒查看就往前騎。我當時有點趕時間才想說鑽一下往前等紅燈,後來被叭的時候口氣也稍微差了一點,因為我當下以為他有看到又叭我,雖然也有向這位駕駛說對不起,但可能就是口氣有點不太好所以他也覺得很不爽。所以所以,如果真是那位駕駛真有看到的話可以用私聊看要怎麼處理,真要賠償我是覺得 OK 啦!但就只能盡我能力去賠償,抱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