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
看位子汽車在你前面你...(恕刪)
這樣說不對,我曾經在紅綠燈第一台等綠燈右轉,方向燈從未到停止線前已經一路亮,所以我的右邊也沒機車,大部分在我的左邊跟後面。
然後綠燈後,我第一台往右沒有問題,因為斑馬線上行人在穿越,所以我起步一下往前往右一些,到斑馬線前完全停止等行人通過。約莫2-3秒鐘,後面碰的一聲,有一台腳踏車撞到我左後車燈(把手撞到,車子沒有任何其他撞擊點),一個國中生飛到十字路口中間,沒錯飛超遠...
接下來就是報警,畫圖,國中生說他趕考試所以騎比較快,本來要鑽過去,結果差了一點...,反正有保險就想說丟給保險了...
結果,警方2週後的現場初判上面寫,對方的在上面(應該是警方認為肇事責任較大)未注意車前狀況,看到這裡都沒問題,然後我的寫在下面,“行駛右轉不當”,看到差點連血都噴出來了....
這警方的初判也太瞎太扯了吧!我彷彿看到那天我讓過的那個可愛女學生,臉上的微笑變成恥笑...
下面就個人處理的說明了
本來想說,算了,給保險處理了
結果,對方家境真的不太OK,奶奶帶著幼小的孫子生活,奶奶的素質不太高,拿著初判表一直說我轉彎不對,國中生孫子則是一臉愧疚說對不起,但是他本身也沒能力賠償。當下摸摸國中生的頭,叫他好好用功讀書,下次騎車小心點、慢點,那個奶奶還在那邊嘮嘮叨叨...,我就跟警方拿個和解書,帥氣的簽完名轉身離開....
但是我心裡在淌血啊~左後車燈加安裝工資1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