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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車禍肇責

84865426 wrote:
看位子汽車在你前面你...(恕刪)

這樣說不對,我曾經在紅綠燈第一台等綠燈右轉,方向燈從未到停止線前已經一路亮,所以我的右邊也沒機車,大部分在我的左邊跟後面。
然後綠燈後,我第一台往右沒有問題,因為斑馬線上行人在穿越,所以我起步一下往前往右一些,到斑馬線前完全停止等行人通過。約莫2-3秒鐘,後面碰的一聲,有一台腳踏車撞到我左後車燈(把手撞到,車子沒有任何其他撞擊點),一個國中生飛到十字路口中間,沒錯飛超遠...
接下來就是報警,畫圖,國中生說他趕考試所以騎比較快,本來要鑽過去,結果差了一點...,反正有保險就想說丟給保險了...
結果,警方2週後的現場初判上面寫,對方的在上面(應該是警方認為肇事責任較大)未注意車前狀況,看到這裡都沒問題,然後我的寫在下面,“行駛右轉不當”,看到差點連血都噴出來了....
這警方的初判也太瞎太扯了吧!我彷彿看到那天我讓過的那個可愛女學生,臉上的微笑變成恥笑...

下面就個人處理的說明了
本來想說,算了,給保險處理了
結果,對方家境真的不太OK,奶奶帶著幼小的孫子生活,奶奶的素質不太高,拿著初判表一直說我轉彎不對,國中生孫子則是一臉愧疚說對不起,但是他本身也沒能力賠償。當下摸摸國中生的頭,叫他好好用功讀書,下次騎車小心點、慢點,那個奶奶還在那邊嘮嘮叨叨...,我就跟警方拿個和解書,帥氣的簽完名轉身離開....
但是我心裡在淌血啊~左後車燈加安裝工資1萬2...
84865426

你有花3000作鑑定嗎?

2021-08-26 14:02
5D3
5D3

你的案例和樓主的完全是不同,你是後方被撞,辛苦閣下打那麼多,但是沒參考價值...

2021-08-26 14:12
陰天的太陽 wrote:
同車道汽車要右轉 機車要直行 這樣誰肇責比較多


側撞很簡單

轉彎車輸面大

如果是直行車撞轉彎車的屁股

又是另一件事了

Ja100cky

所以關門要關好

2021-08-27 2:56
Ja100cky

所以關門要關好

2021-08-27 2:56
國內行之有年的「車種分流」早就養成了機車一律靠邊走的習慣,這種行車動線交錯造成的事故層出不窮,絕對不只這個而已。

全世界都是車向、車速分流,只有台灣閉門造車搞什麼「車種分流」,而且還搞錯。真的要「車種分流」也應該是分「人力或獸力」、非「人力或獸力」兩種。而非把屬於「汽車」的機車跟屬於「慢車」的「人力或獸力」車歸在一起,叫他們通通靠邊走。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這題是後車要讓前車,怎麼會是轉彎讓直行,同車道的轉彎車怎麼讓後車的直行車?
這就是魯蛇沒有公權力的悲劇
我同事上個月才發生
我同事汽車 有打方向燈
肇責 我同事汽車 7 機車3
同事賠5萬塊結案
給您參考參考

提早關門。。提早關門。。提早關門。。

巴特,就算是你提早關門,仍然會有人騎著內線中的內線,例如人行道,然後再神切出,從你的車頭飄過去

例如 新北大道四段北往南右轉泰林路

看到方向燈就往前衝,我都不知道台灣駕駛是不是血液裡都存有飛蛾趨光的基因呢。。
相信很多人都認為是 機車後車要禮讓前車
機車右側超車
機車要負的責任比較大
很抱歉
現行制度大多是判定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鬼島的制度就是鼓勵機車鑽車縫
要不然鬼島是叫假的喔
另外就是傷者為大的觀念作祟
你可以換個角度想
換成是機車要右轉 汽車右側硬擠要直行 撞翻機車
一樣是汽車要賠
這時就可以適用 後車要禮讓前車 汽車右側超車違規了
因為傷者為大的觀念 同樣的情況~法規是可以轉彎的
陰天的太陽 wrote:
同車道汽車要右轉 機(恕刪)


以刑逼民

四輪全賠

台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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