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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議員批太扯了!

foster_yen wrote:
現在許多機車騎士為了(恕刪)

法盲公務員
這影響的範圍應該還包含所有加裝藍牙耳機的騎士...🤔
沒差阿
交通部有張良計,車友有過牆梯
改成胸前支架,或肩膀支架就好了
還可以自己DIY延長支架,在法令追上來前凸給警察看
seatree wrote:
違規魔人想的不是自己不要違規,而是想著要檢舉魔人沒有辦法檢舉,以後加裝行車紀錄器在台灣變成驗車時的不合格項目也不用意外。

那就好笑了,

真的通過了也沒差,

10年一到,把車賣掉,

前5年不用驗車,後5年,一年一驗,要驗時拆下,不算麻煩,



我一直在等著看,會不會有一天,

國外的記者來台採訪,

詢問著寶島民眾,

為什麼台灣的車停在路邊後,都會掀起後車蓋,

是否有何特殊意義,朝天拜拜之類的,

哈,

我會回記者說 : 是路邊垃圾筒的服務概念啦,

路過時從副駕丟垃圾過去,沒有罰責。

騎機車也可以丟,兒子騎老木的,女兒騎爸爸的,

都不會被罰呢 。





反過來就會被罰了,

生活在台灣的眉角,真好笑。
kan9938

現在連車牌也都在'防疫"哦!最近常看到紅線停車,車牌都有載口罩哦~

2021-08-23 8:54
一號稱民主自由的政府

卻每天窮盡一切辦法罰死你們這些住民

然後縱容真正罪惡重大的人
如果換財團做會不會就合法?
看不懂這棟樓炮交通部幹嘛
經濟部標準局認定這樣是改裝
交通部依法只能請警政署開罰

我想這也是民眾去搞出來的
民眾投訴警政署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是違法(應該是被檢舉過的人)
警政署去函詢問交通部
交通再去函經濟部標準局
標準局回覆不合格屬於改裝行為
5mm也是標準局定的
所以交通部才回函警政署違法
foster_yen wrote:
現在許多機車騎士為了(恕刪)

這關宙王什麼事
一定是檢舉魔人去檢舉
這關係到人命的
只要有違規就一定要檢舉
你說是不是
而4.6的完整內容為
帽殼之外表面上,不得有超過5mm以上之外突起物
但設於防護頭盔後方供護目鏡固定用之可拆式裝備
受到衝擊時可以很容易脫開之裝備
以及裝面罩佩於於帽殼上之裝置、面罩之固定裝置與護耳裝置,
經加工使其成光滑之流線型者,則不在此限


也就是黏貼易受衝擊脫落裝置不受5mm突起限制
l6632154j

還好我行車紀錄器的扣夾斷了一半,所以如果真的撞到應該飛得出去(放心,正常行駛下時速70逆風還是很牢固)

2021-08-22 18:32
好用的防震+看到哪拍到哪的人體頸部雲台不能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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