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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磚富少葉姓野馬男媽媽太疼小孩的下場

這又得講到台灣駕照的問題。
現在台灣只要18歲拿到駕照,一直到死駕照都有效,就算期間得了具有強烈攻擊性的精神疾病同樣可以合法開車,開上路去撞死人又因為精神疾病而減輕刑責。
如果照他的父母講的有去過療養院治療,出院後又不按時就醫服藥,卻還是有駕照,名下也能有車子,當然就能合法開著自己的車子到處跑。
現在是電腦化作業的時代,就醫診斷後不適合開車的人就應該要同步通知監理機關去對駕照持有的資格做處理,而不是像現在就醫診斷跟駕照資格是不相干的兩件事。
法律判定是行為當下有否行為能力
不是僅憑父母的說詞就算數

這廢物能從台北開車到苗栗,可見行為能力很正常
撞車後還能自拍並發四五十篇IG,看來也很正常
他正常到甚至企圖脫罪,在IG上表示有替對方進行過急救

(先不說他有沒有學過急救,隨意亂動傷者有可能導致二度傷害
沒有醫療證照者這樣做可能會構成犯罪)
管他有沒有病
該賠得賠一賠
一命還一命
scott卡特 wrote:
這就是媽媽太疼小孩的(恕刪)


大家要持續關注~後續的發展~
看是哪個法官?看這個法官會怎麼判?
也許司法有點救了~也許司法同樣只是個屁而已~
葉少爺
撞死三條人命
關三年 就出來

要繼續讓各位失望了



當鬼島有錢人真好
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開跑車花錢時都不會變神經病

撞到人出事時就忽然間變成不是富二代兼神經病了

真是父母教的好 專門教雜碎的

台灣這社會只要撞的不是達官貴人我看基本上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神經病=減刑
正常人 那就抄佛經 寫懺悔書 一樣是 減刑
鬼島司法 就作文比賽而已 還有啥好期待的
ryan00014875

上法院要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表示懺悔就可教化[真心不騙]

2021-08-16 21:49
Solaris2344 wrote:
你不知道目前台灣的殺(恕刪)
大家記得去看精神科 拿刀砍人時 記得順便吸個毒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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