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CUB81 wrote:
不申訴跟本不受理。
應該已經有很多機車騎士,已乖乖的繳完罰款了。
同意。
MICHAELCUB81 wrote:
我對台灣處理交通違規的警察人員的素質及心態,滿分如果是一百分,我給的分數是三十分。
同意。
MICHAELCUB81 wrote:
這批人員低落的素質,是台灣公務人員的恥辱。
同意。
欸 ,我通通同意你,
是我的話,罰單繳一繳,鼻子摸一摸,走別邊好了,
因為我騎不快,所以不可能騎在左邊車道,
但又不想繳罰單,
所以就走別邊好了,
這確實是公務人員劃線劃得爛,才會有後來的會勘改善,
檢舉人何心態 ? 我不管他,
我還是支持他繼續檢舉,
放個馬後砲,
等會勘改善完,劃了機慢車專用道,不就更加保障了騎車族的安全了嗎 ?
結果還是促成了進步。
而連這種小事,都想檢舉的人,
他有很大的可能性不會放過 " 闖紅燈 "、" 跨雙黃、雙白 "、" 併排 " 等交通違規,
我樂意在我的生活週遭中,
有 10 個這種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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