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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調解(受害者也要賠肇事者?)

就是怕有受害者反而要賠主要肇事者的情況
所以我才希望法律能修改成肇責比例為73 或 82 以上時
肇責2-3成以下的不賠對方才對

幸好你妹不是被超跑撞
不然修理要200萬的話,不然扣一扣可能還要賠對方50萬
很簡單呀,你就直接講:『告刑事過失傷害,你至少1~3個月得易科罰金,這個3~9萬元是要繳給國家的,民事還要另外判。你看看刑事易科罰金的部分挪多少過來,我們和解,你少揹前科,在總支出也少一點,你覺得如何?』
Diego11599

我遇過求償6萬對方寧願背前科,然後官司就搞了四年,最後只拿到兩萬.....

2021-08-06 0:32
Mikadoyakumo

你這樣做,我是對方,我就跟你玩到底,跟你玩金錢對消滅。

2021-08-06 10:29
Jack 你好棒 wrote:
您說對了,超跑衝出來...(恕刪)


了解,看來網友們戲稱路權是「小車讓大車,大車讓名車」才是真實的交通規則。
Prada1024

錯. 是不管大車小車都要買第三人跟超額險

2021-08-06 9:57
Mikadoyakumo

同意,買了保險是他要怕你,車禍造成的折舊保險不賠,法官也不會判賠,只能自己吞。

2021-08-06 10:30
changfm wrote:
就是怕有受害者反而要賠主要肇事者的情況
所以我才希望法律能修改成肇責比例為73 或 82 以上時
肇責2-3成以下的不賠對方才對

有損害對方權益就該賠償
這是民法對人民的保障,不單只是車禍部分
所以~~~~您是打算動搖整部民法基礎???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車禍調解(受害者也要賠肇事者?)
妹妹年初騎機車與汽車發生車禍,初判表肇事責任歸屬為對方支幹道未讓主幹道車輛,我方未減速慢行,我方挫傷,對方無傷,我方提出醫療費及車損共4萬2000元。
昨8/4調解會上對方及調解委員用我方也有3成過失,除了對方賠償我方42000*0.7外還要扣掉我方賠對方車損的0.3,最後算下來對方只需賠我方2萬。
調解委員說法院判也會這樣判,但看法院判例也沒有受害者賠償肇事者損失的部分,頂多我方有部分肇責,對方賠償金額依肇責減免。
想請問板上車禍賠償是這樣處理嗎?如果受害者也要賠肇事方,那像我方為機車,受損嚴重修理費也沒汽車高,這樣算還有可能最後變受害者要賠肇事者?

沒錯
財損賠償金額依比例分攤


除非
你有在6個月之內提告過失傷害
張三白 wrote:
另外雙方都有保
強責及第三人責任險嗎?

感謝回覆,看來遇到這種事只能用其他項目要求對方賠償了。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人。
jrc1234567

機車第3責任險 不貴 1千多................+-保一下

2021-08-05 20:06
對方不是“路上行走的別墅”,對賠下來令妹不必以身相賠就該謝天謝地了
不想賠那肇責3成部分就告對方過失傷害
通常對方就會全賠和你和解了
Diego11599

留過失傷害的前科根本沒差,罰金繳完就沒事了,遇過狠人真的會被玩死

2021-08-06 0:42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妹妹年初騎機車與汽車(恕刪)

沒錯,台灣的法律就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除非你車完全停止在合法的狀態、或者後車撞前車的完全肇責,不然很容易有部份肇責,就要負擔部份賠償,如果沒保第三責任險很容易要賠錢。
我去年遇到相同情況的車禍,也是我三他七,雙方都要負賠償責任,還好都有保第三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去喬。
你妹的情況,如其他網友說的,用"提出過失傷害"來逼對方全賠是唯一解。
Joyce
elleestbellle0101 wrote:
感謝回覆,看來遇到這(恕刪)


沒有第三人就是看怎麼喬....不代表對方不用賠
但以你的case來說上法院也不見得能拿到更多了
而且年初拖到現在才在和解
如果超過六個月以刑逼民也沒得玩了
但個人是覺得就算上法院
對方死不和解的話
刑事成立走到後續民事大概跟你現在談的和解金額差不了多少
覺得這些事很鳥的話就記得以後保險保一保比較省事

另外很多人開車總是覺得汽機車事故時機車騎士以刑逼民很爛
但事實上能拿到的錢跟受傷的麻煩甚至終身後遺症比起來
其實通常都是不太成比例
覺得這樣判不合理的人
自己肉身去給對方開車撞一次看看覺得划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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