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車168 wrote: 2021-07-02 7:11 10樓沒甚麼好爭論的,酒駕唯一死刑,誅九族,誰還敢酒駕!!!一酒駕就被滅族,看誰敢就滅.....這才叫零容忍~~~~~~~ 應該不大可能在您我有生之年看到這樣的立法,因為,若真這樣做,一個月之後,上至"千杯"的總統府,五院,下至中央地方各機關,國營事業,應該都沒有主管了,各級民意代表得全部改選,因為檯面上的官員及民代全被斬首示眾,株九族了...
沒有嚴格執行不良駕駛汰除法規,在座你我都是下個被撞飛的候選人。真心不騙事發必有徵兆,酒駕、重大違規駕駛…這些都是長期漠視交通法規,今天剛好運氣差踢到鐵板,撞到人了。統計重大違規駕駛的前科就知道了,交通違規一定很精彩。而這些事前徵兆,是可以嚴刑峻法事前拆除未爆彈的。可悲交通部、政府、立委,甚至有公權力的執法者,一再輕忽縱放、滋養這些未爆彈。
行人在斑馬線上一定沒有責任,不過奉勸大家一定要有防禦觀念,因為不守規則的人太多了,請在路上隨時小心,不論是開車或走路,隨時注意四周路況,有任何風吹草動,請即時反應,不然自己受傷,又損失時間,到時要讓肇事者賠償,還不一定賠得出來,就得不償失了,請大家在路上要多多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