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愛找碴 wrote:不知是否該有配套法案,例如重機爭路權不是不對,但若重機肇事,且為肇事主因,肇事一定次數後撤銷重機駕照,然後加強取締去抓那些無重機駕照騎重機者,逮到重罰之類的...不論二輪四輪輕機重機,權利要爭取,義務也要付 四輪肇事,加倍罰則如何?(二輪一份,四輪當然要雙份啊!)開車的是人,不是車,不是換車種就會規規矩矩。很多車開的亂七八糟的,騎小白牌的時候也是那個鳥樣啦!
Nightmareseal wrote:講難聽點,比較像是自己要晚七天回家也要找人做伴吧........如果不能在台全禁止重機,好歹也要重點路段逼重機不能再飆 Nightmareseal wrote:以現在版友時常轉貼的影片這仁兄鐵定不是最後一個全面禁止重機才是正解 依照你的論點,全面禁止私人汽車上路才是正解,大型重機已比照汽車(政府說的)不是嗎?另外汽車酒駕仗著鐵包肉幾乎都是撞死別人,昨天不是才又發生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