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lss2001 wrote:要我就用43條送(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1 這條應該會過若辯稱車輛故障,未於後方放置警示三角架也是違規該罰這警察不舉發 真的只會混吃等死
ryan00014875 wrote:笨蛋才停紅線,停車道(恕刪) 沒有 100% 的 確定性, 不罰...99% 也只是 99%, 還有1% 的失誤, 不能罰..現代國家的法律, 對証據力的要求規定, 都是傾向 "寧錯放一萬, 不得誤殺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