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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妻吵架間歇暴怒 刺死路邊騎士!新店隨機殺人男遭判死刑

我操你媽的辯護律師提什麼兩公約!
曉得 wrote:
男子王秉華與妻子吵架,去年3月持刀隨機殺死路邊林姓機車騎士,被訴殺人罪


反正立委也不會殺人; 不修酒駕法條,
那修個鞭刑法條總可以吧.....

歐盟不准許死刑; 那很讚阿....台灣可以配合!
像這種的, 就來個 [終身鞭刑] 法案!

一年打你100鞭; 去醫務室養好傷, 把一年庫搭打完....
今年剩下的, 就累積到明年!
我們沒死刑阿! 受害者家屬也得到心理安慰了阿....

這樣似乎不太人道.....新加坡:你說甚麼!!??
曉得 wrote:
與妻吵架間歇暴怒 刺(恕刪)


精神有問題還知道自首哩~~~~難怪你死刑....lol 你又被金門立委教壞了!
只要判給受害者家屬自行處理掉就好
器官可以賣錢造福大眾
剩下的餵狗
反正只是一團肉罷了
一個不順心就一刀殺死人 這種人真的垃圾
hotgirl99 wrote:
為什麼和妻子吵架不是刺妻子是刺無辜路人...(當然也不鼓勵刺妻子啦)


通常只敢在腦中想而已 XD
這是無差別殺人,

鄭傑第二,

當然死刑。

如果當時是殺他老婆,大概判五年而已。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xinyingo420 wrote:
我操你媽的辯護律師提什麼兩公約!

廢死律師好像當上立委了
人家等著三審吃豬腳麵線
我們還在看著一審HIGH....
曉得 wrote:
審理中,王聲稱符合自首,聲請精神鑑定求減刑,死者家屬建議法官判王死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還可上訴,別想太多
要死刑有幾個重點,受害家屬不合解,王男有精神病但自身問題不吃藥,沒殺人動機-隨機殺人
我是覺得最後會無期徒刑啦
我個人希望是無期且永不得假釋,然後在監獄勞動到死
我一直在想
沒有明確動機就敢殺人了
那有明確動機時
究竟會做出多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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