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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開車在行人穿越道撞死婦人 賠死者家屬5百萬獲緩刑

junsport1983 wrote:
結論就是,每年花個1(恕刪)



那我該說:謝謝告知, 我每年都多花一倍保費可以賠到1000萬, 大家路上小心點????
如果行人與車輛在綠燈亮時用秒差錯開是否可以避開碰撞的危險
路人39 wrote:
要求自己家屬在自己被撞死後不可以讓對


說的就是家屬500萬就和解太少了阿, 不然咧??
aa11zzxx wrote:
不和解沒辦法緩刑就要進去關阿,正常人都會選緩刑,
只不過這五百萬我看是拿不到半毛錢,正常人自首之前老早就脫產了。

你到底有沒有在看內容?
大呆群 wrote:
很多啊~~上下班時間(恕刪)


剛好我住新店, 不過很少往寶橋路走, 幫不了忙

若您願意可以加入檢舉未禮讓行人的行列
imagecontor wrote:
如果行人與車輛在綠燈亮時用秒差錯開是否可以避開碰撞的危險
沒用,因為不少人是不看紅綠燈的…多時相號誌行有多年,但不看燈的還是一堆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曉得 wrote:
男子開車在行人穿越道(恕刪)


這汽車駕駛雖然罪大惡極
不過有賠500萬 是比一堆撞死人賠不到100萬的好很多
當然不知道保險賠的佔多少
junsport1983 wrote:
結論就是,每年花個1萬元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就可以快樂撞死人
還能獲得緩刑,CP值超高

正常人不會這麼做啦,有甚麼CP值不CP值的。

撞死人惹來官司纏身,車子還變兇車,最後合解雖獲得緩刑,緩刑期間如再犯刑事就直接坐牢。

誰願意快樂撞死人...說的這麼輕鬆似的。
其實之前已有統計過,
在台灣交通死亡事故,
法官判決賠償金額平均約為500萬,

這也是我投保第三人任意險,
要保到多少的依據,
最多再加超額險500萬就夠了。

保太多也用不到,
只是讓保險公司多賺的,
你保到1000萬,
保險公司最多理賠500萬,
被害家屬不同意和解,
也不關保險公司的事,
保險公司只會讓法官判賠500萬結案。
changhou wrote:
現在還有人開(騎)車轉彎敢不禮讓行人?



這很多啊
最近的一次昨天才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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